政府頭殼裝什麼的殘障一定要開小車開大車就要課稅殘障也分等級台北市縣高雄市為高級殘障人士其他縣市都是低等殘障人士搭捷運沒有優待要優待回去請縣長編經費內政部不是說會改進一年了課稅就很快給福利就拖拖拉拉不給開車至少其他福利要做好
殘障申請汽車減免比例太高造成財政損失40億政府改成3000CC以下申請比例就會降低嗎如果還是那麼高是不是要改成2000CC在那麼高就改成1000CC乾脆叫殘障人士都改騎50CC光調降遺產稅就不只損失40億光調降證交稅就不只40億光立法委員開會打架就不只40億光秘密外交就不只40億光國防回扣就不只40億
我覺得應該是高CC數可以申請,但是沒有減免,這樣比較好吧!!空間和穩定性也不是只有高CC數以上的車子才能提供,既然都買的起高CC數的車,還會在意繳納點錢嗎??幾等親以內可使用我也覺得很有道理,不可能殘障者叔伯都在用,那就太誇張了。事實上我認識很多身心障礙的人,他們自己幾乎都是騎摩托車的,開車也頂多開個小車,電視上也除了那位身價上億的吳太太以外,沒看過什麼有名到很有錢的的身心障礙者出現在新聞上,難道是我圈子或是眼界比較小嗎??
stupid law makers!殘障已經夠可憐了, 連買台代步車都還限制cc大小.那乾脆取消殘障車位好了, 尤其是在大賣場, 反正也沒法可管. 一大堆假殘障的違規停放都沒事.bora43048 wrote:倒是該政策我有比較大的疑問在於,Toyota的福祉車PREVIA,排氣量為3.5L,但確實是殘障人士的專門車款,法規是否有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