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ivek wrote:這個路段好像是大中快速道路.不是快速公路.我記得高速公路(梅花標示)及快速公路(紅色盾牌)行駛路肩才有罰則.快速道路好像比照一般道路罰則.我曾被對向拍過超速(72km)罰款是1700樣子.閘道行駛路肩我是覺得不太好...... H.D Rider wrote:欄主行車記錄器拍到的地方 ,路名是 [ 高雄都會區快速道路 ] ,不是 [ 高雄都會區快速<公>路 ] ! 感謝二位大大指正,因為小弟偷懶未查證,就直接用 google 地圖上的標示...
H.D Rider wrote:報告 [ 行行出狀元 ] 先生 :您文內與檢舉單裡的重要錯誤 , 有想要更改一下嗎 ?黑的就是黑的 , 白的就是白的 ,[ 快速公路 ] ≠ [ 快速道路 ] , OK ?差之毫釐 , 失之千里唷 ~承認錯誤 , 一點都不難 . 感謝指正,馬上更改,請問大大 google 地圖上標示錯誤,要怎麼反應?謝謝。
行行出狀元 wrote:google 地圖上標示錯誤,要怎麼反應? Google 台灣分公司辦公室地址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 5 段 7 號 73 樓 ( 台北101大樓 )Google 台灣分公司電話:+886-2-8729-6000Google 台灣分公司傳真:+886-2-8729-6001
afk225 wrote:這不是嚇到,這是藉題發揮.要檢舉就快去,不是什麼值得上版面的就不用貼上來了 感謝建議...開車 10 幾年,有感於最近路上 助跑哥、單車伯 的生意愈來愈興旺,擔心有朝一日被他們照顧到,所以行車記錄器昨天才剛裝上,沒想到才第二天就被嚇到了...
H.D Rider wrote:Google 台灣分公司辦公室地址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 5 段 7 號 73 樓 ( 台北101大樓 )Google 台灣分公司電話:+886-2-8729-6000Google 台灣分公司傳真:+886-2-8729-6001 感謝提供...
Mianhuayubaby wrote:為交通秩序奉獻心力,5分奉上 nsr250no1530 wrote:這樣就對了 wecotu wrote:我代表中華民國財政部謝謝您的檢舉.... 感謝三位大大...
H.D Rider wrote:大羊騎士的行為當然令人不敢恭維 ,[ 高雄都會區快速道路 ] 東向下大中路匝道本來就車多 ,這位大羊騎士 , 這樣超過去能快得了多少 ?難道知識常識與電視都沒有 ?不知道現在行車記錄器的普及程度 ? 這匝道不怎麼寬,希望有認識這位重機大哥的網友可以提醒他一下,這樣的行車方式是很危險的,謝謝。
沒錯!這是快速道路非快速公路,硬要說違規的話應該只有右側超車,一般道路上隨便看也一堆,若要因為右側超車為由PO上網路的話,實在是沒這個必要!重型機車多佔一個位置也沒比較好,讓車陣距離變長,下匝道後能通過紅綠燈的車輛減少。開車或騎車本來就該注意後方,不是只看著前方,靜止時或慢速時鑽車縫是沒啥差別。最好還能開啟警示燈或遠光燈提醒其他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