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人呀!可不可以先開汽車駕駛一張未繫安全帶的罰單,再來討論後面的問題,台灣真的不打算讓駕照持有方式嚴格一點嗎?我已經受夠了以汽機車對立的話題了,明明汽機車只是交通工具,操作的是“人”,駕照持有的方式才是關鍵,台灣的汽機車駕照已經比某些會員證還要好取得了。
不用在那邊吵什麼車種、車道、速度、禮讓…等問題,現行法規中就是一台車一個車道,機車比照汽車。就算騎士“違規”騎在禁行機車之車道,汽車駕駛也不能逼車,把騎士攔下不給走是“犯法”的,交通違規取締是警察的職責,或是您可以向警察檢舉。那麼想取締違規車輛請先去考警察!(並非說影片中機車違規)
5_2_0 wrote:至於機車的錯在旁邊有更合適的慢車道時也確實有少數「刻意慢車走快道」的機車騎士隨時以行車紀錄器捕捉不耐的汽車駕駛藉此捍衛路權、伸張正義 "更合適的慢車道"?研究指出騎乘於慢車道發生事故的機率高於外側快車道逾7成「刻意慢車走快道」?機車不是慢車
5_2_0 wrote:雙方都有錯汽車的錯很...(恕刪) 走慢車道?機車沒在龜,都開到錶速58,扣減快樂指數應該都快到限速了,所以現在是默認超速,限速無理?還是主張現在法規不符人情,禁你一條最外則還不夠,機車就應該何時何刻都要縮在慢車道,任四輪的進進出出被動反應?
5_2_0 wrote:雙方都有錯汽車的錯很明顯蠻橫大逼小至於機車的錯在旁邊有更合適的慢車道時也確實有少數「刻意慢車走快道」的機車騎士隨時以行車紀錄器捕捉不耐的汽車駕駛藉此捍衛路權、伸張正義(恕刪) 這是很基本的概念, 應該車速分道, 影片中, 機車駕駛的速度並不慢. 實在是不應該騎在最外側車道.題外話.1.簡單來說就是逼車的汽車駕駛對於交通法規的不理解, 沒什麼好說的.2.警察來的真是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