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5.18 縣道106車禍.轎車過彎遭對向T-MAX衝撞

葉子板得整塊換了,這位置很難鈑金。
整塊換又會造成二手價降低,太容易被被看出來了,賠償協商上記得考慮這問題。
T媽媽前叉歪了
可能連車架也變形了
光是機車修好可能就超過20萬
再加汽車的賠償
車主應該史包一陀了
這沒啥好說的,吃對向車道,沒死算好運的
不過,最後騎士會不會告汽車駕駛傷害罪,再加上台灣鬼條例與恐龍法官
那就很好笑了
汽車駕駛自始至終都在原車道行駛
是那部機車自行偏離車道撞過來
汽車駕駛自無過失或故意
何來對方反告過失傷害
如果對方提告過失傷害
汽車駕駛可以反告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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