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識報告還沒出來

是不是人為疏失這很難說

不過開TOYOTA還想胚

有這種下場我是覺得剛好
金鞍美少年 去躍青驄馬 牽系玉樓人 繡被春寒夜
其實現在的車商試乘車 多數領用租賃車用以達到租賃節稅的目的

而租賃車則通常有保乙式全險(乙式車體,竊盜,第三人責任,乘客,強制)

而試乘車因為性質特殊再承做時侯通常會遭到加費 因而出現兩種情況

1.為試乘租賃車種加保許可免追償險 可全賠至保額上限

2.為了省下近13萬保費,採用限定路線保險

如果採用2 則試乘車行駛限定試乘路線以外 都不賠償 但是保費只要將近 3 萬元



由於小弟身在業界 藉此呼籲一下

第三人責任險 通常保 200/400/50 意即 傷害最高200萬/傷亡以及事故總額最高400萬/財物損失最高50萬 理賠

而台灣道路情況複雜 "強烈"建議投保多倍型第三人責任險

而多倍型 200/2400/50 意即 傷害最高200萬/傷亡以及事故總額最高2400萬/財物損失最高50萬 理賠

這樣保費差多少 ? 100 元上下而已

當然不要用到最好 萬一的情況下須要使用就直接足額理賠吧... 不要在東湊西湊 毀了N年的積蓄 甚至下半輩子
HONDA.神話 改 BMW.神話 囉....轉戰BMW ^ ^~
牙醫夜試名車 撞死人牙醫夜試名車 撞死人
我的車在鬆油門時,會有引擎煞車,可以感覺到變速箱不斷在降檔,不知到進幾年的車是為省油還怎樣,鬆油門沒有引擎煞車,直直往前滑,所以在夜間高速公路上,明明車流順暢,前面車動不動就煞車,且比本案來說,車主絕對有超速,就算煞車卡住,油門鬆開應該有引擎煞車,就算沒有引擎煞車,由D檔強破降到3或2檔也可以產生強大的引擎煞車,不過當時兵荒馬亂,也來不及應變,以前我學開車時,教練在我旁邊,他那邊都有一個腳煞車,萬一學員失控可以及時介入;這個車主以前開1.6小車,想必油門應該踩很重,換到2百多匹馬力的車,用同樣的開法當然會出事
小第~剛好是在那工業區上班

車子如果從保養區出去到路口停紅綠燈

不過幾公尺,應該不用大腳油門,況且還要轉至

寶橋路上,應該沒有人起步轉彎是大腳油門

我覺得應該是車子性能不熟悉,才導致事故發生
該款車不是有VSC嗎?還是沒能阻止這場事故。
是因為這情形VSC根本不會動作或者歲然動作了可是效果有限....或者根本沒開啟.......
taiwanabel wrote:
所以車子一定要有很利的"手"煞車...(恕刪)


嗯!不知道發明"足踏式手煞車""電子式手煞車".....除了方便外,有啥原因可以取消"手煞車"?
誰可以告訴大家?


對於這兩年受矚目的事件.....個人以為:(說錯!不吝指教....)
一:某夫人事件如果:
1~肇事車如果有VSC,可能:
A:撞護欄輕些;B:可能不會撞到或只輕微KISS.....

2~某夫人之大廂型車被KISS,如果有ESP、簾幕式氣囊、(PreSafe:BENZ、LEXUS有此配備)可能:
A:不致失控到翻倒;B:翻了,有氣囊保護;

二:某藝人事件如果沒記錯的話該車之前DSC乃選配(現在應是標配吧!):
如果有DSC不致失控到如此嚴重打轉~

三:277匹之試車事件:
如果有(手煞車),在緊急時,駕駛或陪同人員可以"急拉手煞車,可能可以減輕傷害吧!


而此乃:推動(主、被動安全)配備的重要性!"安全"不容許任何推託~~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可能是踩錯油門。

我朋友有過一次類似經驗,把油門當煞車踩住,然後入檔。瞬間車就衝出去了。還好是在清晨又在直線路段,沒發生意外。

經常看到女駕駛穿高跟鞋駕車,也是很危險。

我也認同應該要有手煞車,最起碼出狀況時,副駕駛可以有所應變。記得幾年前有新聞說駕駛在開車時心臟病發,坐旁邊的老婆自己拉手剎車跟操縱向盤把車停下來。
airjim wrote:
小心駛得萬年船......(恕刪)


的確是翻"船"了

allman1969 wrote:

感覺上是卸責之詞....(恕刪)


個人的推測,也是實際的經驗,這位牙醫說是腳踏墊卡住....應該是沒說出實情(也不敢說),如果沒錯,他應該是被自己的"拖鞋"卡住,在重踩油門後,駕駛想把腳抬起時,拖鞋的後跟部份彎曲卡在腳踏墊與油門踏板間,油門回復的力量讓拖鞋卡的更緊,駕駛右腳把不出來,越用力拔卡越緊,所以車子就加速衝撞囉,所以駕駛才會說"採不到煞車",因為右腳跋不出來...我有這樣的經驗,所以我穿拖鞋開車,一定是脫掉右腳,赤腳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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