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小鬼的爸 wrote:
很榮幸小弟昨晚遇到甩...(恕刪)

其實路上這種免費給看show的就等他表演完在上路就好了~ 別去擋他,畢竟這類耍猴戲的也不是天天都看的到~

放心,時間到了就會被當垃圾回收低~

兩個小鬼的爸 wrote:
很榮幸小弟昨晚遇到甩...(恕刪)

甩回去就好啦,電影都這樣演的,話說手機也有錄影功能吧。
兩個小鬼的爸 wrote:
那...有什麼方法可以讓警方制裁對方嗎...???

民主國家, 要定其它人民的罪行, 要動用公來懲罰他...

那當然是法律上有效的証據啊!

你要跟 檢舉達人界 多學學,,
http://report-poeple.bestkeyword.com.tw/

宅男乙 wrote:
民主國家, 要定其它...(恕刪)


跟他尬車,把他撞下山,警方來了說太緊張了,不受控制

Jack731109 wrote:
跟他尬車,把他撞下山...(恕刪)


前提是保險保高一點。
這樣修車錢才有著落。
財損100萬(應該也沒更高了),
第三人單人到六百萬以上,
代請律師也要保,
有丙式乙式更好。
裝行車記錄器
+手機
要表誰就表誰
前提人實時地物要記錄清楚
報案,找代表,立委,記者,凡做事要留下影片,以備不時之需
等真的有人出了事
一次把該做事沒做事的都處理掉
每個人都說裝行車記錄器用不到,免裝啦...
結果出事了才說應該要裝

板大其實可以馬上報警,然後閃遠遠的看好戲
當然前提是要警察來了人還很白目的在甩尾
沒行車記錄器??? 這已經是少數
沒可拍照 攝影的手機.....這更不太可能
用寫的 多誇張都可以!
看看版上的回文
就知道姑息主義早已瀰漫全台
緑茶、麦茶、ウーロン茶、でもやっぱり〜あきちゃ
買個好一點的行車紀錄器吧,畫質一定要好

下次再遇到就等他甩完,然後回家po上網,連報警都不用

這邊記者這麼多,一定馬上上電視

你就可以安心的坐在電視機前面,看著新聞,記者訪問某警察長官

警察就會說會請他回來協助調查,並且說決不允許飆車族挑戰公權力



這個結果是不是比你去跟他硬碰硬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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