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tty wrote:應該是『同車道』內超車,都要前車允讓吧那,汽車對機車同車道超車時,都有前車允讓嗎? 規定中,單車道不可與他車併行,超車過程必定會併行,所以不可超車,除非前車表示允讓。一般道路同車道內,沒有明文規定不可同車道超車,只有不可右側超車,只要車道寬度足夠容納汽、機車,且兩車之車側間隔大於半公尺以上,在超車過程中不跨越車道線,也就是不構成跨越兩車道行駛,是可以同車道超車的。所以車道寬度只要按照交通規則標準一般汽車寬就好,才不會造成那麼多問題,不管是汽車要超機車還是機車要超汽車,一個車道容不下兩輛車,一有事故誰對誰錯很明顯,必定有一方跨越兩車道行駛或未保持安全距離,且有車道線可以參考,不用爭執半天。不分車種一個車道一台車,超車必須行駛不同車道,在版上我也回過許多篇因車道寬度太寬造成的問題。你講的"同車道內超車都要前車允讓"也沒有錯,在車道寬度不足的情況下,只能要求前車允讓,或是自行變換車道超車。現實中,汽車要同車道超機車直接就擠過去了,機車要同車道超汽車直接就鑽過去了,幾乎沒有在按照規定,可能要等到汽機車平等路權觀念普及,才有按照規定的一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