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被舉發開路肩,冤枉啊


car888 wrote:
自己都不確定的時候,與其跟著人家走,不如加入檢舉的行列。...(恕刪)


這句話我實在不是很喜歡

我也很討厭違規的人

但是有必要搞這些警察嗎??

還要他們自己再求證

浪費他們的時間

也把用路人搞得人心惶惶

我覺得應該是用路人自己就要判斷好能不能走


檢舉人也應存善念

你要的是行車秩序

不是製造他人工作上的負擔

cellent6911 wrote:
最近拿了一張路肩罰單...(恕刪)


想僥倖的同時
就要有錢準備繳出去的心理準備了
louisno36 wrote:
檢舉人也應存善念
你要的是行車秩序
不是製造他人工作上的負擔


同意這句,所以我影片一定剪輯好,去掉不重要的部分
照片截圖也會截清楚,車牌清晰,抓到重點違規的瞬間
時間、地點、車牌標明正確
希望承辦人可以少花點時間處理,多處理一些這種案件,也減少申訴的量

(當然我想大家都是認為對方違規才會送件,而不是甚麼都送去讓承辦員警自己查,
畢竟送件也是要花自己很多時間的)



法規的罰則,用意之一就要嚇阻違規。
以現在違規的數量,嚇阻的力道顯然還不夠,表示執法可以再加強一些。
檢舉違規可以補足執法不足這一塊,也促進社會公平
(大家一樣都在繳稅,為何少數人就可以免費走路肩、停紅線?)


我相信法規與交通設施有不足之處,但唯有大家都去重視法規,遵守法規,才有可能好好的去改善我們的法規
您說是吧?
看在各位大大"諄諄善誘"的份上
樓主快去繳錢吧,難得這種走路肩被開單上來取暖的
大夥還能這樣心平氣和的解釋跟分析,只能說樓主運氣(人品)不錯
不過路肩還是別亂走啦....搞不好前面一串車也都收到紅單了~~

louisno36 wrote:
這句話我實在不是很喜歡
我也很討厭違規的人
但是有必要搞這些警察嗎??
還要他們自己再求證
浪費他們的時間
也把用路人搞得人心惶惶
我覺得應該是用路人自己就要判斷好能不能走
檢舉人也應存善念
你要的是行車秩序
不是製造他人工作上的負擔)


你的發文我實在不喜歡
查一下開放資訊就「搞這些警察」了,警察有那麼脆弱。
你以為檢舉案警察都不用求證。
最好都沒人檢舉,就不會浪費他們的時間了。
會心惶惶的不就那些愛取巧、自以為比別人聰明的,你守法開車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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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公路警察大隊長吳燕山說,熱心民眾提供違規檢舉資料,
大幅減輕警察人員執法的負荷,執法力量從有形化為無形,達到全民監督的功效,
讓違規駕駛人不敢心存僥倖,因此降低國道事故發生率,「全民柯南」受惠的是全體駕駛人。

以第六大隊為例,去年共受理二千六百一十三件,每月平均二百一十七件,
以每一輛警車二人、四小時平均取締五件的勤務計算,每月約可省下四十三班勤務,
相當於四十三名警力工作天。【自由時報2014/6/30】



連有沒開放自己都不知道

人家開路肩就跟著開怪誰呢?

常上國道

時間對沒亮綠燈我也不敢開

亮了綠燈時間不對我也不敢開

綠燈時間對開說不定都會被檢舉了

看人開就跟著開自己都搞不清楚了還想申訴什麼
人家走你就跟著走,別人繳罰單你也跟著繳吧

這路段開了五年也沒看過警察停在頭前溪前的那個閉車彎臨檢,每天早上只要竹北出口一塞車,

就會一堆車子自己自行開放路肩,把那些乖乖牌隊的人當笨蛋




ChihHeng wrote:
看在各位大大"諄諄善...(恕刪)

以前最高記錄一次檢舉96台車走路肩....,每台都成案
貢獻國庫 好國民 去繳壹繳吧
這段路肩明明有壹個大大紅綠燈號,提示當下時段路肩是否通行
亮紅燈又大叉叉 你們又愛走被檢舉真的是剛好爾以

走路肩下竹北交流道,進去後又要硬插回車道
讓我們乖乖排隊下交流道的回堵更嚴重
被檢舉不意外


cellent6911 wrote:
最近拿了一張路肩罰單。
說我在中山高上新竹往竹北,在93.4km 路段,早上8點左右時間行駛路肩,
附了一張照片,不過照片上面沒有明顯的地點及時間,而且看也很多車跟著開路肩,我覺得我好冤枉,被開了這一張$4000的罰單,各位覺得申訴的可能性高嗎?
http://b54.in/9kln


仔細觀察照片, 您是竹北交流道上來後, 未併入主車道, 而是續行路肩 (照片下方之虛白線)

所以...乖乖去交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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