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鄉民一起進來看熱鬧 wrote:
對方也無聯絡告知機車強制險的保險公司,我們也聯絡不到對方的家長...
最後 調解委員會的委員們 是叫我們雙方自己再私下聯絡、自己去喬,有需要再約下次和解!!
其實兩車車禍且當中若是體傷的話,強制險是確定可以實支實付的,至於財損須看對方當初有沒有投保嘍,精神賠償部份就看你怎麼跟對方協調了,並不在保險範圍內,建議還是先跟你們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先做詢問,會比較明確知道怎麼處理醫藥費部份 (另外個人保單與令弟如已工作,公司團保也都可申請)
另外,針對強制險部份,可以直接越過肇事者(加害人)跟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強制險提供保障範圍如下:
1. 受害人可跳過加害人,不必先與加害人和解,即可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2. 二輛車以上發生事故時,各自向自己所投保之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
3. 如其中有未投保車輛,受害人可向有投保車輛之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
理賠項目
1. 發生重大車禍時,通常是由救護車將傷者送至醫院,而救護車的費用或是救助搜索費都可以申請理賠。
2. 車禍發生後,所有的看診、診療所產生的費用,全都可以申請理賠(採實支實付),除此之外,還包括轉院、出院、住院、往返門診的交通費用,合理範圍內也都是可以申請理賠的。
3. 因車禍住院療養,無論是否雇用特別護士或家屬自行照顧病患,皆可申請看護金(每日1000元)。
4. 若因車禍發生造成頭部、顏面部或頸部受損傷,導致遺存明顯醜形(瘢痕、線狀痕、凹痕......)女性可理賠至42萬元,男性可理賠至26萬元。
5. 因車禍而造成被當事人牙齒斷裂、掉落或其他損傷,每一顆牙齒最高可申請1萬元理賠金。
6. 車禍若不幸發生對方肇事逃逸,或對方並無投保強制險的情況,被保險人亦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金,事故發生二年內接可申請理賠。
7. 強制險理賠不分道路責任或事故當事人造成的過失,皆可申請理賠,但事故發生時請務必記得要向警察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