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人真的很該...可以辨識出車牌的話,就到國道公路警察局的檢舉網頁去填單吧!但兄台可知道,他/她也是突然哪根筋不對,想和你一起當中線巡航的移動分隔島才湊上來的?整段影片21秒,明明外側車道一路沒車,也沒人想依速分流、靠右行駛?大家都覺得內線龜車是造成高速公路行車不順暢的主因,但依小弟淺見,喜愛在中線巡航的移動分隔島,因為為數龐大,才是罪魁禍首,而內線龜車只不過是前者的小量升級版,雙方其實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你不信?!下次一樣用定速巡航,但照著這個方式開高速公路,我保證你會覺得順暢很多,也更能體會所謂"移動分隔島"是怎麼一回事(以及數量有多少):外側車道起駛,依速分流,靠右行駛(外側可以開就開外側),前方有車依法規超車後返回原車道,超車時視情況決定是否加速以快速通過(錶速+10還是只能併排行駛的話,乖乖跟在人家後面開吧...執意併駛往往都是自以為錶速+10已經達到最大速限,而後方GPS速度+10的車輛為了超你的車可能因此必須變換兩次車道)只要移動分隔島存在,高速公路單向拓寬到十條線還是不可能一路順暢。也許有人會說,車少時不用這樣開吧?! 我敢保證,車稍微多時,這個族群還是會這樣開,然後就是壅塞->塞車。下次在行駛高速公路時,從順暢的路段開到車多的路段時,再稍微用心觀察一下就會發現為什麼三條線的路段常常只能發揮兩條線的運量;說穿了,這樣的族群也是不懂得尊重別人(尊重其他用路人的權益)。心直口快,樓蓋歪了,抱歉!
黑色衛生紙 wrote:我從來沒有檢舉過違規路人,但是我覺得該駕駛這種危險行為日後有可能危害其他用路人我還是舉發一下......謝謝大家幫忙 「打方向燈」可以讓自己的粗心、疏忽轉化為他人的防禦駕駛,不知道為何就是不打。樓主為了維護家人安全,建議以後經常性檢舉,交通安全需要大家一點一滴共同努力。此案車牌不清晰,檢舉成功機會不高。不打方向燈,一般道路罰900元,高快公路1200元。【檢舉一台,以後就少一台不打方向燈的】
Wilson Lin wrote:這種人真的很該......(恕刪) 很好玩的理論,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我不覺得以110開在中線有什麼不對。還被說成"移動分隔島"以台灣高速公路那麼多大貨車,交流道這麼密集,110走外線豈不是一直在那邊超車就好?在車不多時,110走中線也不會礙到誰,只要注意不要跟兩側車輛併行,讓兩側有空間切到中線。在車多時,全部車都走外線然後在那邊超超切切?這樣有比較好?最重的是不要佔用內線吧,超完車儘快回到中線,保持內線淨空,才是重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