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道八號沒有快車道,沒有快慢車道分隔島,只是高速公路與一般道路的分隔島。
二、此路口右轉沒有違規,指向線有右轉箭頭,燈號為圓形綠燈。
倒是一般道路有左轉箭頭是想害死人嗎?若是一般道路與高速公路切換是直行車,不是轉彎車不適用轉彎箭頭。
三、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四、車禍後移動車輛破壞現場。
五、對方無行駛機車道或路肩。
該路段並無太多遮蔽物,路又直

只看後照鏡死角太多

頭稍微轉一下喵一眼後方就能避開此次車禍

不然汽車這麼大一台,說沒看到說不過去
一、國道八號沒有快車道,沒有快慢車道分隔島,只是高速公路與一般道路的分隔島。
二、此路口右轉沒有違規,指向線有右轉箭頭,燈號為圓形綠燈。
倒是一般道路有左轉箭頭是想害死人嗎?若是一般道路與高速公路切換是直行車,不是轉彎車不適用轉彎箭頭。
三、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四、車禍後移動車輛破壞現場。
不移動 小巷子根本出不來
五、對方無行駛機車道或路肩。
雙方擦撞點就是在機車道
對方的車一半在機車道一半在路肩
這在警察所畫草圖 及 影片上應該很明確
個人猜測,對方保險公司沒仔細去看那個路段。
否則可能會把責任全推給版主是違規右轉。

以下這段僅是個人推測。

這個影片中的右轉標線上註明了,往鄰接道路,而非右轉專用。
因此這個路口標線是給高速公路切到平面道路用的。
同時在平面車道上看到的左轉標線是給平面道路切到高速公路用的,
因為在高速公路上已經有禁止左轉的標誌在,
而過路口的高速公路上有保留一小段的路給準備匯入高速公路的車子。

在國道8號上西往東的路段上靠近中油加油站的路口是註明右轉專用的,
如無記錯,那個路口的號誌有右轉專用的號誌及右轉專用的標線。

然而不管交通法規如何制訂,多保留一些餘裕,直接轉的風險太大,
不如就分段轉,先切進平面車道,到下個路口再轉,或是提前下交流道。
這不都是防禦駕駛的一部份嗎?

敬祝大家出門在外,行車一路平安。
我認為這路口不可以右轉至小路,因會影響右側車道之動線

國八路口上的標識是-往鄰接道,應該是讓你右偏到隔壁車道而已,不是可以右轉

此一事故:違規右轉且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肇責70-100%

*他會行駛至快到路肩,那是因為要閃你(你擋住了他直行動線的車道)


tnaeric wrote:
個人猜測,對方保險公...(恕刪)


這也是我納悶的地方
沒標示禁止右轉的路口
右轉了卻違規 實在不合邏輯

下次我會在下個路口再轉的

yanyu_911 wrote:
我認為這路口不可以右...(恕刪)


同上 ...
嗯~~~~

我也算半個安定人 這個路口我也常走

這個路口好像只有 禁左標誌 而已

但就是沒你這種勇氣這樣轉彎 看過太多太多事故了

我都是切過分隔島後 繼續直行到前方大路口再右轉進 港口

只能說 人家願意賠三成你就偷笑了~~~

因為人家是直行車綠燈

東瓜不敗 wrote:
此事故已請交通警察量...(恕刪)



此案

轉彎車100%錯

結案~~~~~~



東瓜不敗 wrote:
此事故已請交通警察量...(恕刪)


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

而且還是轉彎車的車頭K人家車門~

不是你錯~不然是路人乙的錯喔?

你用對方的立場換位思考一下就知道了~

=====================================

直線開好好的~看到左前方有車要轉~

但是自己前方還有一台機車~自然順著車流通過路口~

結果那台車只讓機車過~突然就直接右轉~最後發生擦撞~

=====================================

如果對方也有行車記錄器~

那畫面樓主一定會看起來非常像大家在罵的三寶~

沒仔細確認來車就沒仔細確認來車~

少在那邊扯說機車是最後一台~

撞擊機車後面跟著的汽車是事實不是嗎?有什麼好狡辯的~

對方保險肯出三成~已經算是得了便宜~少在那邊賣乖了~

弄上法院~搞不好100%肇責咧~
技術有夠燜...

0000000000000000000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