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則可能會把責任全推給版主是違規右轉。
以下這段僅是個人推測。
這個影片中的右轉標線上註明了,往鄰接道路,而非右轉專用。
因此這個路口標線是給高速公路切到平面道路用的。
同時在平面車道上看到的左轉標線是給平面道路切到高速公路用的,
因為在高速公路上已經有禁止左轉的標誌在,
而過路口的高速公路上有保留一小段的路給準備匯入高速公路的車子。
在國道8號上西往東的路段上靠近中油加油站的路口是註明右轉專用的,
如無記錯,那個路口的號誌有右轉專用的號誌及右轉專用的標線。
然而不管交通法規如何制訂,多保留一些餘裕,直接轉的風險太大,
不如就分段轉,先切進平面車道,到下個路口再轉,或是提前下交流道。
這不都是防禦駕駛的一部份嗎?
敬祝大家出門在外,行車一路平安。
東瓜不敗 wrote:
此事故已請交通警察量...(恕刪)
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
而且還是轉彎車的車頭K人家車門~
不是你錯~不然是路人乙的錯喔?
你用對方的立場換位思考一下就知道了~
=====================================
直線開好好的~看到左前方有車要轉~
但是自己前方還有一台機車~自然順著車流通過路口~
結果那台車只讓機車過~突然就直接右轉~最後發生擦撞~
=====================================
如果對方也有行車記錄器~
那畫面樓主一定會看起來非常像大家在罵的三寶~
沒仔細確認來車就沒仔細確認來車~
少在那邊扯說機車是最後一台~
撞擊機車後面跟著的汽車是事實不是嗎?有什麼好狡辯的~
對方保險肯出三成~已經算是得了便宜~少在那邊賣乖了~
弄上法院~搞不好100%肇責咧~
關閉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