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一個心情不好的司機

我不懂那邊有停止線...車主紅燈停那很正常阿...
如果往前開是不是算跨越停止線??
像這種前面紅燈後面有停止線的路口也不少..
偏偏綠燈從巷子出來的很難出來因為一堆根本不管那停止線的
只管紅燈下方的停止線..我是不知道這樣是否有違規~
有些人欠罵是天生自找的
自己貼上來更顯示出他不知何以被罵
還要抄人家的姓名職稱
真的是 BI

藍色心鏡 wrote:
看到樓主一開始的發文,加上樓上看似自嘲卻又避重就輕的回覆,

我可以理解到為什麼公車司機心情會不好了。

呵呵。



事情的經過,我儘量平實的敘述出來

我說過,前半段,兩邊都有錯,各打50大板。
就是:『我停紅燈停太遠,公車司機不爽,一直叭
公車司機一直叭,我不爽,下車要解釋理論
被劈頭罵了以後,我不想解釋了,直接拿手機拍車牌拍人

公車司機暴走,開始追逐,跨越雙黃線超車,差點撞到對向的汽車,又直接在紅燈路口硬插進來逼我車
然後直接停在路口』


網友可以衍伸:誰知道前面發生什麼事,說不定樓主有鬼!




我停太遠,很簡單
1. 不想曬太陽
2. 後方100公尺遠的馬路上全空,後來才來了一台公車。並未影響交通,堵塞路口

既無造成公眾利益傷害,又能讓我得利

於法:不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58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
二、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不依車道連貫暫停而逕行插入車道間
,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第 55 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
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
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
臨時停車。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
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


我不知道停等紅燈離三個車身,沒有阻礙交通,適用哪個法條?


於情:



我說,孝不孝心,我不知道,我後座三個安全椅塞滿,媽媽只有前座可以坐
出門時也沒想那麼多,很直覺看到太陽就發現太刺了,於是停在陰影下的儘量最前方。

午後130公尺的空曠道路,原本只有兩台車:我跟前車
我為了閃開太陽,在停等紅燈時,離前車三個車身,最大惡極了?

後來來到的一台公車,一直叭一直叭一直叭,我就如他意,往前10公尺,然後呢?
大家還不是繼續等紅燈?

我繼續停著,等轉綠燈再前進,是很大的錯誤嗎? 阻礙了公眾利益?? 最大惡極??

遇到樓主這種車,就把它撞下去??
遇到樓主這種車,一直叭他就對了??



好,回到原本的文
我一直不想說重話

事實上,我不想要取暖,我知道我在做什麼
我知道,我為人處世,都儘量以『不影響他人權利』為前提
我很清楚知道,除了公車沒辦法在停紅燈時,可以先前進個10公尺
我沒有阻礙任何後面的交通

所以網友猜測影射,都不會讓我在意


我浪費時間po文po影片
只想訴說:

一個職業駕駛,若容易意氣用事,把道路,特別是市場中的狹窄兩線道,當做逞兇發洩的場所
那似乎:太不能權衡『利』『弊』

一個閃失,車上可能有乘客受傷
一個意外,對向可能就有機車行人被撞飛
(正常人從路邊出來,會往左邊看同向車輛,很少會注意右邊有逆向違規車輛的可能性)

特別他跨越超車的過程,車速非常快,到路口時,又緊急煞車
事實上根本煞不太住,整個佔到路口中央才停住
若剛好有另一向綠燈的行人、小孩走出斑馬線,會是多恐怖的狀況?
若綠燈向的機車正常起步,道路口才發現公車煞不住,撞往路口,毀的會是幾個家庭?



網友的比例原則,總是非常的特別,我早有心理準備

這種看似取暖文的,大家被騙久了,現在,一定先抓樓主瑕疵,才是鄉民的正義!


『閃太陽的停車過遠』 vs 『公車超速雙黃線超車,紅燈停不住衝出路口』


結案:公車司機心情不好,所以樓主的錯!

從照片看起來前方可停車區域距離黃網區域還一大截,就算740li都停的下去

照你這種停法,被後面的車測幹譙+按喇叭應該是剛剛好而已,一點都不意外

更別說你還要人家講甚麼姓名編號了,實在笑死人

以下交給其他人,純護貝

護貝
Kevin Guo wrote:
事情的經過,我儘量平實的敘述出來

我說過,前半段,兩邊都有錯,各打50大板。
就是:『我停紅燈停太遠,公車司機不爽,一直叭
公車司機一直叭,我不爽,下車要解釋理論
被劈頭罵了以後,我不想解釋了,直接拿手機拍車牌拍人

公車司機暴走,開始追逐,跨越雙黃線超車,差點撞到對向的汽車,又直接在紅燈路口硬插進來逼我車
然後直接停在路口』


網友可以衍伸:誰知道前面發生什麼事,說不定樓主有鬼!




我停太遠,很簡單
1. 不想曬太陽
2. 後方100公尺遠的馬路上全空,後來才來了一台公車。並未影響交通,堵塞路口

既無造成公眾利益傷害,又能讓我得利

於法:不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58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
二、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不依車道連貫暫停而逕行插入車道間
,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第 55 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
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
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
臨時停車。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
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


我不知道停等紅燈離三個車身,沒有阻礙交通,適用哪個法條?


於情:



我說,孝不孝心,我不知道,我後座三個安全椅塞滿,媽媽只有前座可以坐
出門時也沒想那麼多,很直覺看到太陽就發現太刺了,於是停在陰影下的儘量最前方。

午後130公尺的空曠道路,原本只有兩台車:我跟前車
我為了閃開太陽,在停等紅燈時,離前車三個車身,最大惡極了?

後來來到的一台公車,一直叭一直叭一直叭,我就如他意,往前10公尺,然後呢?
大家還不是繼續等紅燈?

我繼續停著,等轉綠燈再前進,是很大的錯誤嗎? 阻礙了公眾利益?? 最大惡極??

遇到樓主這種車,就把它撞下去??
遇到樓主這種車,一直叭他就對了??



好,回到原本的文
我一直不想說重話

事實上,我不想要取暖,我知道我在做什麼
我知道,我為人處世,都儘量以『不影響他人權利』為前提
我很清楚知道,除了公車沒辦法在停紅燈時,可以先前進個10公尺
我沒有阻礙任何後面的交通

所以網友猜測影射,都不會讓我在意


我浪費時間po文po影片
只想訴說:

一個職業駕駛,若容易意氣用事,把道路,特別是市場中的狹窄兩線道,當做逞兇發洩的場所
那似乎:太不能權衡『利』『弊』

一個閃失,車上可能有乘客受傷
一個意外,對向可能就有機車行人被撞飛
(正常人從路邊出來,會往左邊看同向車輛,很少會注意右邊有逆向違規車輛的可能性)

特別他跨越超車的過程,車速非常快,到路口時,又緊急煞車
事實上根本煞不太住,整個佔到路口中央才停住
若剛好有另一向綠燈的行人、小孩走出斑馬線,會是多恐怖的狀況?
若綠燈向的機車正常起步,道路口才發現公車煞不住,撞往路口,毀的會是幾個家庭?



網友的比例原則,總是非常的特別,我早有心理準備

這種看似取暖文的,大家被騙久了,現在,一定先抓樓主瑕疵,才是鄉民的正義!


『閃太陽的停車過遠』 vs 『公車超速雙黃線超車,紅燈停不住衝出路口』


結案:公車司機心情不好,所以樓主的錯!

會不會改天還到救護車要過去

搖下車窗說:醫生說我媽不能晒到太陽 請你往旁邊滾開 我媽比較重要啦
Kevin Guo wrote:
我浪費時間po文po影片
只想訴說:

一個職業駕駛,若容易意氣用事,把道路,特別是市場中的狹窄兩線道,當做逞兇發洩的場所
那似乎:太不能權衡『利』『弊』


大大 剛剛經過好像四五六次現場,仔細目測下,很守規則的話 是沒辦法停下兩部1.8 2.0長度自小客!
這部份我能替你作證。


至於第一次或第二次被叭時你下車去理論 或是問司機為什麼叭,我想這應該會有一段時間把後面的車子都擋住了?
(或是這動作大概就是在紅燈時間內完成,三十秒或四十秒內?綠燈前就上車 一綠燈就開車走了?)


我個人是不介意汽車去陰影處等待啦!只要別太誇張就好!
(但也有蠻多人認為這樣不好‧‧‧ 後車叭的話,要嘛前車往前,要嘛就是不理後車,要嘛就是下來武力對決,大概就是這幾個選項而已了!)


會想看全部的影片是希望知道到底事發經過的全貌是?


大大的車若有隔熱紙,通常都可隔掉99.7 99.9的紫外線。這是對皮膚最有影響
紅外線是熱能,通常空調有開的話理論上應該不會覺得很燙!
手術後應該都有人工皮與紗布,理論上有一定厚度的話也不用擔心紫外線!

網友建議的後座與遮陽擋,都不失為是好辦法!


大大會顧及到對方是職業司機 如果意氣用事可能會害到車上無辜。 這也是很正確的邏輯。
而小弟現在最好奇的地方就是,到底是基於什麼整體狀況下,才導致司機似乎快無理性了?

[如果大大都很和善,司機還那樣,那有可能是司機問題比較大]

[如果大大不是很和善,導致司機先生情緒噴發了,大大既然會想說對方車上一整車人的安危,
那或許就算自己吃虧,或許也為了那車上一堆乘客而自行吸收一下?]


所以最大的好奇點就是在此!


最大的問題點應該在於觀點不同吧。有人覺得離前車一段距離,應該是沒關係的。有人覺得離前車太遠,是很有關係的。 (但如果有特殊情況,我想大家都能體諒滴!問題是在車外並不知道樓主媽媽需要少曬太陽,所以會被誤會是擋陽光)



一面來說,大大也是覺得那是他的職業,或是認為司機的本份與態度就是該怎樣怎樣。
如果今天後面是一部那種四五百萬的B,裡面又坐好幾個看起來就是黑色系裡面的中階或高階幹部‧‧‧
大大還會下車去問他們為什麼要叭?或是教導他們雙網線不能停等等的交通規則?

有時候黑色系人士搞不好也會突然好像很有正義感認為前車幹嘛離前前車那麼遠 而叭... 都是有可能的。


一面來說,後車司機看見前方B裡面疑似坐了好幾位黑色系中高階幹部,或許就算離前車好幾個車身,也是選擇不按喇叭?
等紅燈躲太陽可以,請你打方向燈轉動方向盤去路旁等,不要擋道用路人。
然後綠燈亮了,在打方向燈駛回車道。
你還是搞不懂你錯在那,那個公車司機脾氣算好,不然~~~~~~~~
自私有兩種...
一種情有可原..
一種是我方便就好...
Kevin Guo wrote:
前言有點長,請見諒小...(恕刪)

這人怎麼可以這麼討人厭?
是不是開TOYOTA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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