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請幫分析這個車禍錯誤比例(影片)


定格在31秒...
車子在未通過路口前.機車早就出現在反光鏡中

遇到這種路口還有反光鏡倒還好
最怕預到的路口轉彎處有違停,左方視線完全被擋住,連反光鏡都沒的看
只能瞎子摸象慢慢車頭推出去再左轉

說看不到反光鏡的

要不要去檢查是本身眼睛的問題

還是去反映反光鏡的位置有問題

車頭還沒出路口 鏡子裡就有機車了 眼睛真不知道在看哪裡的

好險機車騎士沒有大礙 少了很多麻煩

機車騎士也真不怕死 路死角那麼多 還敢騎這麼快

這次命大 下次應該會記得要減速了
樓主路權小於機車騎士
又未停車觀察後再行駛
樓主7,機車騎士3
123456789012345
既然都處理完畢了,問肇責比例似乎沒有太多意義?

很好奇這問題的目的是~~~~~~?

只是假設路面都是慢字,不像我車禍對方路上多一個停字,他就GG了。
路權是右方車優先(樓主),但這種路口,雙方都會有部份責任

以多數台灣人的駕駛習慣,所有的交岔路口都應該裝紅綠燈...

我覺得汽車應該沒有多大的責任~~

這種路口本來就要減速通過~~

如果機車減速通過是不是雙方就看的到~~

只能說機車騎士如果還是這樣騎

下次就沒這麼好運了~~

也奉勸喜歡騎快車的~~或轉彎不禮讓直行車的~

不要真的以為自己技術好~~只是還沒輪到你而已!!
樓主雖然開得慢 但是反光鏡出現機車時卻未停下來
對方騎得很快 但路權較大 所以樓主責任會較大些吧
對方是"路",版主是巷,
版主7~8成的責任無誤!!!
下課!!

panqing wrote:
其實我已經"自認為"...(恕刪)


明明有反射鏡 看得到來車,怎沒停車?

肇責你7 對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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