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退一步海闊天空啊!雖然這台VOLVO很沒禮貌,打方向燈同時插過來,反正你也閃過了。高速公路比這種誇張好幾倍的太多了,這樣每天都會發生好起次。如果像樓主後面因為生氣而越開越快,到時出事是自己衰而已!
鹹濕雞 wrote:https://ww...(恕刪) 是在高速公路那你就犯了以下兩項錯誤1.時速未達80就切入車道(要在加速車道加速到80才能切入主車道)2.橫跨兩線車道(變換車道要超過500公尺)習慣要改不然很危險,懂了嗎?
duke501 wrote:印象中好像有規定方向燈亮起的秒數才可變換車道 VOLVO車主應該也沒符合法規 並沒有只有在交岔路口,左、右轉,有規定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變換車道,並沒有明文規定,幾公尺、幾秒前,打方向燈但是,路權原則就是直行車優先就算打了方向燈,還是必需讓直行車先行千萬不要像這位周先生一樣,以為打了方向燈,別人就一定要讓他開Tercel的周先生說他有打方向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