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點就撞下去!是我不對嗎?

樓主,退一步海闊天空啊!

雖然這台VOLVO很沒禮貌,打方向燈同時插過來,反正你也閃過了。高速公路比這種誇張好幾倍的太多了,這樣每天都會發生好起次。

如果像樓主後面因為生氣而越開越快,到時出事是自己衰而已!

Carlos3288 wrote:
GPS時速都到120幾了,樓主開很快喔!...(恕刪)




樓主由國十仁武交流道上國十,然後西向往鼎金系統交流道再接國一南下,
這段的速限只有九十而已.


鹹濕雞 wrote:
https://ww...(恕刪)


是在高速公路那你就犯了以下兩項錯誤
1.時速未達80就切入車道(要在加速車道加速到80才能切入主車道)
2.橫跨兩線車道(變換車道要超過500公尺)
習慣要改不然很危險,懂了嗎?

奧圖瑪 wrote:
是在高速公路那你就犯...(恕刪)



我一直開在中線

仔細看行車記錄器!

他完全是直行狀態!之後我車頭已到他的車屁股!他突然右切

我按他喇叭!他才打方向燈

吳小胖1229 wrote:
完全看不到你說的硬切...(恕刪)


完全不認同
龜不龜是volvo和龜車的事
與原po無關

本案若因此出事
也是volvo賠原po
然後volvo的損失再找龜車打官司
一碼規一碼
奧圖瑪 wrote:
我看得很仔細啊…21...(恕刪)

1. 一般GPS測出來的, 並不是即時, GPS測速反應時間慢上實際速度很多, 參考就好.
2. 樓主表示他的GPS測速怪怪的.

樓主開的還好.
里斯特 wrote:
1. 一般GPS測出...(恕刪)

就只有你會用GPS?
錶速是快樂錶你知道嗎?

duke501 wrote:
印象中好像有規定方向燈亮起的秒數才可變換車道 VOLVO車主應該也沒符合法規

並沒有

只有在交岔路口,左、右轉,有規定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
變換車道,並沒有明文規定,幾公尺、幾秒前,打方向燈

但是,路權原則就是直行車優先
就算打了方向燈,還是必需讓直行車先行

千萬不要像這位周先生一樣,以為打了方向燈,別人就一定要讓他
開Tercel的周先生說他有打方向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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