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樣的修改,後續就引起了類似我所描述的問題,對向是直行車,我是左轉車,
我並非綠燈一亮就搶先左轉, 而是等我停等的這個路口對向直行車通過之後, 而後一個路口的對向直行車還未到達我所停等的路口的空檔,我才左轉...
深坑小辣椒之小德 wrote:
印象中好像是 轉彎車如已到路口中心欲轉彎,及直行車未超過停止線時, 直行車未必有優先權...(恕刪)
我想,這個"讓"指的是先來後到的,如果非要用路權來解讀是不容易有交集的~
當下, 我左轉已經準備跨過對向慢車道進入巷道裡了,
而對方沒有減速的意思,所以我停下"讓"他走路肩繞過我的車頭~
whathell wrote:
讓 <-- 這不對. 如果是路權相等才能這麼說...(恕刪)
這位捧油不知道是哪裡人啊? 你確定自己和我們解讀討論的是相同的問題嗎?
G-PLUS wrote:
這就是台灣人啊..
為什麼跟在垃圾車後面,
一超過之後就要猛摧油門,
這跟從死角出來有什麼差別...(恕刪)
想分享的是, 條文雖說給了直行車優先權, 但法律應該沒有給直行車超速的權利,
有必要用生命去捍衛"直行車優先"這樣的權利嗎?
450D + 18-55mm IS + 55-250mm IS &
Canon A80 &
Life for fun !!
jfann wrote:
想分享的是, 條文雖說給了直行車優先權, 但法律應該沒有給直行車超速的權利,
有必要用生命去捍衛"直行車優先"這樣的權利嗎?
法規改成直行車優先就是為了消除這種模稜兩可的態度...
直行車超速違規...左轉車未禮讓直行車同樣違規...
出車禍後左轉車就是需負擔較多的肇責...
簡單的不管直行車怎樣...左轉車讓就對了!
你一天經過多少路口直行,你一天經過多少路口左轉...
如果左轉禮讓直行車多等兩分鐘換取你所有路口直行都不用剎車...
而且降低你出車禍的機率...
這樣想就划算啦!
而且想想出事後的鉅額賠償...
我的口袋是沒辦法讓我賠太多啦...
左轉讓一下多美好!
還是你比較喜歡每個路口都剎車等一下左轉車搶你前面左轉並且提高車禍機率??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jfann wrote:
今想請問各位遇到這樣的路口,會一定要等到完全無直行車才能左轉嗎?
如果對向真有個萬一,機車噴了而我們又無法舉證他明顯超速,要負百分百肇事責任嗎?恕刪)
想請問各位遇到這樣的路口,會一定要等到完全無直行車才能左轉嗎?
如果對向真有個萬一,汽車撞上來了而我們又無法舉證他明顯超速,要負百分百肇事責任嗎?
我只想問,一個人開車和騎車。都是一條人命。
開車的需要尊重騎車的不用?
如果對向來的是台轎車你的反應是→沒空檔要等他通過
如果對向來的是台機車你的反應是→靠盃~直行車最大喔?空檔還不給我轉過去

如果對向來的是台砂石車你的反應是→後退一點可能比較安全,會不會擋到他的路
就是大小眼而已,講一堆鬼話要騙誰阿。

心態就是撞的贏就我的,撞不贏就一秒變俗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