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擦撞,對方說因為我沒讓她,你們說呢?


艾叔叔 wrote:
... 我在慢車道內側車道順著車流要切入中央車道上匝道,此時對方從慢車道外側車道過來,
但我覺得她是插隊,所以並未讓她切進來,由於她靠的太近,
而在我要切入中央車道時為了閃中央車道的車,所以把車稍為回正,這時就A到了,看圖吧!...(恕刪)


個人認為
如果對方無行車紀錄器: 會以碰撞點作為依據, 他在變換車道時無注意另一車道車子, 他可能要負較大肇責!
若有行車紀錄器: 可能您的肇責會大一些些 !
無任何佐證資料
僅憑樓主單方面說詞
無法置評



5_2_0 wrote:
無任何佐證資料僅憑樓...(恕刪)


呵呵~謝謝不予置評。

我想有每天開車或常常開車的人都有經驗,
車多時大家排隊順序前進,此時就是會有人"故意"要插隊
(因為看到牠從後方同車道切出來,再到前方去插隊)。

今天雖然只有我一面之詞,但我儘量把對方的說詞列出來,
她意思就是她不是"故意"要插隊,她住家的關係,所以她只能這樣走,是我不讓她才會發生擦撞。

無論如何,今天就是兩敗俱傷,只能說大家學個經驗吧!
這年頭有行車紀錄器就跟買保險一樣

買了感覺沒啥用

一旦出事就非常方便

前陣子停好車 才準備下車

就被旁邊停車的尼姑撞到

對方還移動車子假裝沒事

找警察來 尼姑還說被她撞傷的凹痕是不是本來就有的

他也不看看他車子保桿全是傷痕

不知多少人被他肇逃

還好回警局做筆錄 證明我是受害者

尼姑連一句道歉都沒說

事後因為有保險代位求償

我可以先修車 後續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