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chen321 wrote:
報告,我也不知道成案...(恕刪)


你這是在台南市??
那我大膽預測
成案機率可能不高
為何??
因為在公園南路的夏慕尼鐵板燒就能窺之12
那邊一堆車輛違停在中央分隔島2側霸占道路
即便撥打110來
警察也是鳴警笛請人移車而已
完全不會開單(就我觀察的數次)
甚至還會鳴笛到你下來移車為止
哪怕鳴笛超過10分鐘
想要100%檢舉成功的話,要錄連續3分鐘影片
你可以上傳至YouTube後再附連結網址,就不用受上傳容量及格式限制了

這也適用紅、黃線等不能臨時停車處所
超過3分鐘及駕駛不在座位上停車條件就成立了(另外駕駛開車門也成立)

名詞釋義如下:
臨時停車: 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停車: 指車輛停放於道路兩側或停車場所,而不立即行駛。

原因是...製單舉發認定原則是由承辦員警來判定
不然你到時收到不逕行舉發回覆時,可能會

我就曾經檢舉遇過一台汽車,在紅線、轉彎處、約60的紅磚人行道
員警不逕行舉發只開勸導單,原因為是他不妨礙交通
我還打電話去跟他請教了5分鐘

不過也讓我學了一件事,以後我檢舉佐證就沒有在Miss過了
還有你這照片車牌稍微模糊了一點
看來是很難成案了

不過我覺得學校也有些責任,勸導他離開

畢竟重點不是這車主受不受到處罰,而是其他學生和家長的安全

再跟學校反應看看好了
台灣人啊,車都停在車道上了一陣子了,還管駕駛座有沒有人喔,就是這種爛舉動讓大家不方便。

alexchen321 wrote:
看來是很難成案了

不過我覺得學校也有些責任,勸導他離開

畢竟重點不是這車主受不受到處罰,而是其他學生和家長的安全

再跟學校反應看看好了...(恕刪)


很簡單
以後看到就直接打110
每天看到就每天打
打到警察煩
打到車主煩
光看這幾張沒有時間的照片就知道無法成案

alexchen321 wrote:
看來下次要帶單眼 + 長鏡頭了

不然拿手機站在車頭拍會不會太囂張...(恕刪)


這是我最愛的好方法!放冷箭也能避免衝突同樣能達到效果!

改天再來弄一下空拍機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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