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都要有依據, 他向你求償.他或你要求償什麼都要有證明.. 例如他謮假一個月向你求償三個月的工作損失就不可以.行人又不是車輛.. 哪裡來的逆向? 要確定的是不是因為他是違規穿越馬路且讓你無法反應.搞不好對方會說只是因為違停而走路比較靠外則而己.就會像這樣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926/35320135/基本上. 違停的車子也要負刑事責任. 不能放.你車倒的位置.. 旁邊有違停吧.
yanyu_911 wrote:政令啥的?交通條文中有 是否能注意 應注意...等等他違規不表示你可以直接撞上他 OK!所以才會有是否是突然衝出[無法閃避]之因素.ex:你可以去撞撞看[行人]!看結果是如何!視線良好時..就算他躺在地上你都不可以撞上他 cinnamon coffee講的並沒錯騎士有肇責但已死亡或重傷違規行人幾乎都會被判刑的...他沒說騎士一定沒肇責
LinBrea wrote:對方和解態度不是很好 打算先強制調解然後刑事民事一並提 需要給點教訓 除非你完全無肇責不然你佔不到便宜行人絕對是肇事主因但如果你是次因那就是73分民事上你要負擔他30%的損失他負擔你70%的損失但他人比你嚴重看起來你賠的錢會比他多...可惜這裡沒快慢車道之分不然樓主如果被判刑還可以減刑
黃色小鸭 wrote:除非你完全無肇責不然...(恕刪) 大大的意思是... 追究下去我不見得占優勢瞜... 對方是比我嚴重,感覺對方是要我負全責的意思... 因為我方提出和解條件他完全不接受,他認為因該我付他全損而他完全沒責任,這樣不合理吧?如果提刑事的話我是否也被判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