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車:
1. 龜車內線,速度不明。

拍攝車:
1. 龜車內線,速度不明。
2. 強硬閃燈逼車。

兩方都是硬要開在內線、因無法舉證是否為上限速度。
但是拍攝車閃燈逼車證據確鑿。

結案,有啥好講的。

sepher wrote:
前面車:
1. 龜車內線,速度不明。

拍攝車:
1. 龜車內線,速度不明。
2. 強硬閃燈逼車。

兩方都是硬要開在內線、因無法舉證是否為上限速度。

但是拍攝車閃燈逼車證據確鑿。


結案,有啥好講的。


連續閃燈或連續按喇叭,都是逼車行為。。。。。。。。
閃一下,會讓就會讓,不會讓就不會讓。。。。。。。。

6000~24000,不便宜吔~
第 43 條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請問你有指名道姓嗎??
如果都沒有.請問對某某帳號"仿害名譽".又如何知道某某帳號是某某人
提告後會傳訊寫口供是標準SOP.不然警局這邊沒辦法結案交地檢署
起不起訴又是一回事..不起訴後.對方會上訴.也是很正常.很多雞皮小事.吵鬧起來
就是在浪費國家社會的資源.還不如像有些人說的.把精力拿來多關心點問題食品的事
Youtube的回應文字
是可以更改、刪除的

如果一切都是真的

由樓主標題
「在YOUTUBE嘴砲」研判
樓主說了不該說的話
而現在樓主也刪掉了那些文字

而對方想必也備份了樓主的發言
才有可能提告

free-journey wrote:
本人:freejourney1230...(恕刪)

恩....他英文文法還需要多加強!

(如果這個建議也被他告,那我跟他玩到底)
現在有個資法

這樣弄 , 真的找的到人???? , 我很存疑..........

我也很討厭龜內線的人
但我從來不會去閃別人燈
我都馬是找右邊有縫鑽
你知道的嘛~~這就是魁島
閃燈我是覺得沒什麼效啦
也沒有哪條法規說被閃燈一定要讓
而且很多人被閃燈(或被叭),第一反應不是讓,而是要下來拿球棒跟人輸贏
明哲保身,你怎麼知道對方什麼來頭背景?
所以別說是閃燈了,連喇叭我都甚少使用
放心!!留言都沒改過!!
有編輯過是沒錯!!可是那都是在加上文字上去的!!
意思都一樣!!
原本打A段我在加上B段這樣!!
我也好奇為啥這樣就被傳報案三聯單給我看!!
但偏偏太多地方不重要都特意反白處理!!
我不針對留言內容

我只針對影片內容 (無論車速如何)

在影片1:00左右超越一輛貨車之後,中線道有整整1分鐘都沒車
樓主寧願繼續閃大燈,也不從中線超車

從影片一開始樓主從外車道切進來的時候
就可以發現一件事情 : 這輛被樓主稱為龜車的藍色車輛,他的前方還有其他車輛
在影片2:05 開始,樓主切換車道時,也再次確認藍車前方還有其他車輛

從影片2:45樓主變換到中線之後[剛好]與藍車並排行駛了約1分鐘
可以看到藍車與前車之間的距離屬於合理的安全距離
而且藍車沒有被前車拉開距離,也就是藍車並沒有比前車慢

而在4:10秒左右,樓主接近前車
前車的前面看似無車,所以樓主指責藍車是龜車,似乎不怎麼合理

更別說閃大燈、在網路上與人爭辯等行為
stddg wrote:
在影片1:00左右超越一輛貨車之後,中線道有整整1分鐘都沒車


1分出右方40秒可以從右側明顯看車輛車燈!!
再此黑色休旅車原本在後方但是切到中線在我右後側.
請問我切出去的話是不是就硬切了!?



stddg wrote:
就可以發現一件事情 : 這輛被樓主稱為龜車的藍色車輛,他的前方還有其他車輛
在影片2:05 開始,樓主切換車道時,也再次確認藍車前方還有其他車輛


這前方車輛會不會太遠了一點呢!?不知是我視力有問題嗎?這應該有5百公尺吧!!
而且你也看到了我也要從中線超過他!!超不過啊!!
並沒有一直在跟他後面喔!!

stddg wrote:
而且藍車沒有被前車拉開距離,也就是藍車並沒有比前車慢
而在4:10秒左右,樓主接近前車


我都從中線接近內線前車了.原來政府所宣傳的內線車道為超車道是錯的啊!!
中線道才是超車道啊!!看來休息站廁所貼的宣導海報可以換掉了!!

請問您!!為啥藍色車不直接讓出內車道給需要超車的人呢!?
為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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