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想法:
1. 車牌本來就是貼在外面給人看的;要不然,以後大家車牌都收起來,警察臨檢再拿出來,可以嗎?
2. 不好意思在大街上做的事情,就不要做;做了,就不要怕別人看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15 條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
基本上,不能全天24小時漫無目的去監視人民,
而是,像測速照相、闖紅燈照相,有特定違規情況,才會被拍照記錄(我認為,這也是目前科技可行的)
或許,不要說是「監視器」,說是「違停攝/錄影機」,大家就比較能接受了
反而,真正有個資法疑慮的情況:
部長座車遭竊,警方ETC鎖定攔截
『警方稍後表示,由於勞動部公務車設置有ETC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警方並透過ETC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線上監控贓車動態,目前警方掌握男子行蹤,已進行攔截圍捕計畫。』
簡單地說:
1. E-tag資訊,不(只)是車牌的影像,也不是『非特定人士』都能得到的資訊
2. 收集E-tag資訊,原本的目的,並非抓贓車
警難調ETC, 民眾自尋失竊車
『報案時,員警竟然說,「遠通不配合,警政署也調不到」』
『警方事後表示,並非不能調ETC監錄畫面,不過得花7天時間跑公文』
大家抓緊囉 ~ 髮夾彎又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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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器抓違停 柯文哲:我沒有那麼白癡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日電)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曾說要開放監視器抓違停,引發各界熱議。他今天表示,「我沒有那麼白癡」,會討論後再實施,並說這個還沒變成政策也還沒執行,大家在緊張什麼?奇怪耶。
他說明,因為市民熱線1999違停熱點單月檢舉就有1萬次左右,但身為長官他當然說不可以如此,一定要處理,但台北市交通局要重新規劃需要時間,但因長官不高興,警員就被迫去24小時站崗,這樣他就更生氣了。
柯文哲說,要將基層警察當人力看待,不要隨便濫用、誤用,今天長官不高興,下面就逼基層警員去站崗,後來搞到敦南派出所人力調度都出問題,他才說乾脆拿一個攝影機去拍就好了啊,故事就這麼簡單。
他表示,事實上他也沒有說要全面開放用監視器去開罰單,這討論太過度了,違停熱點應讓交通局去討論規劃。
柯文哲說,結論是這樣「我沒有那麼白癡」,做為一個行政單位仍會提出意見討論後再實施,至於是否真要用監視器去開罰單?還沒有嘛,還沒這個打算,這個還沒變成政策也還沒執行,大家在緊張什麼?奇怪耶。104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