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積分:5分
文章編號:55615983
brina999 wrote:
這個林富貴是法官嗎?他說的就算了嗎?他有裁判權嗎?
答案是No .. .. .. 所以,誰管林富貴說什麼....肇責事因,他還沒資格談啦!
後面還有一句~警方判定...真寶,警方如何判定...警方不是車禍鑑定委員會,是如何來判定雙方的肇責呢?
那怕是上了法院~法院也都要尊重依車禍鑑定委員會的報告來依據佐證來做最終判決
不過肇責問題~通常在車禍鑑定委員會的報告書出來後,就定案了。
所以...不管是警方還是那位林富貴的話,都聽聽就好...別當真了。
國道警察會製作「肇事初步分析表」釐清肇事責任,算有裁判權!
若不服可花三千申請肇事鑑定,如鑑定結果不服,還可花一筆錢覆議,讓更高一級監理單位監定!
如同法院是三審定讞為判決結果,但不能就說一審法官沒裁判權!


個人積分:21分
文章編號:55616016

個人積分:1563分
文章編號:55616272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