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是否要再加重處罰啊?

台灣的刑法是民國24年在大陸制定的
民國38年顧面桶政府流亡台灣把大陸那套強行在台灣施行
根本無法跟上時代潮流也無法適應台灣民情
關?有個屁用!建議刑法廢掉徒刑制度,應該仿照新加坡使用鞭刑
單純酒駕鞭10下,輕傷鞭30下,重傷50下,撞死人鞭100下
下次立委選舉,請大家不要選有酒駕過的立委.
如果有政見是修改酒駕罰責就多多支持吧,否則
真不該要如何做才能那酒駕的人受到最嚴厲的制
裁.
來個大人物被酒駕的撞死應該就會加速修法了
在台灣活這麼久各位還不知道老百姓的命不是命嗎
roward wrote:
來個大人物被酒駕的撞死應該就會加速修法了
在台灣活這麼久各位還不知道老百姓的命不是命嗎


反面想
只能說那些高官膽子也太大了
在這種三寶橫行、酒駕一堆的年代
除非是出門有侍衛隨身保護、開車有交警開道、紅綠燈管制的真正高官(立委有這種待遇嗎?)
誰敢說自己不會遇到??
就繼續矇著眼事不關己爽爽喝吧!!!

沒死人的議題整天在那裏抗議、靜坐、路過
二三天就發生一次的酒駕殺人卻不去抗議、靜坐、路過

leo彥 wrote:
現今酒駕罰款是不是...(恕刪)


單純罰重對有錢人沒感覺...關的話有點用
但是立委不敢這樣立法..因為他們會是被這樣法令影響最大的一群人.

想一點電影情節....
酒駕被抓,在手上裝感應器好了(兩年)..汽車強制安裝偵測.有感應都不能發動
我覺得大家的想法收集下,應該可以有不錯的用科技管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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