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拿的就拿,合理就好.強制險實支實付,過失傷害請列出以下談判
[1]醫療費用:看護費,全日2200,半日1200,後續醫院回診+復健費,交通費,醫療器材-拐杖
[2]財物損害賠償:當天穿的有損壞都列出
[3]減少勞動力損失:勞保基本工資 20008元計算如果提不出月薪證明(醫生診斷說明書休養月數)
[4]精神撫慰(非財產上之損害 ):骨折分脛骨和腓骨,一般大都15萬以上.
合解時記得註明不含強制險,日後回診開刀拿出,只要2年內都可申請費用.
不知大大認識的人有沒有骨折經驗? 可以去請教他們受傷後治療及復健的心得, 一隻手被石膏封住一個月, 拆了石膏後, 復健真的是一大考驗, 可以Google 一下 "骨折 復健",
保險公司只願賠6,7萬, 實在一點誠意也沒有, 版大不應該被保險公司誤導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