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39520 wrote:
誰叫你要開老車?
開一台已經進入法規需要每年驗車的老車是有罪的你知道嗎?
開一台老車在路上,不僅僅危害用路人安全,更造成環境污染、嚴重浪費能源
所以政府立意良善,用驗車懲罰這些自私的車主也是很合理的
但是,我個人認為,現階段的驗車真的太過於寬鬆
應該更加嚴格
車輛出廠超過2個月,應該每個月驗車一次
超過6個月,每週驗車一次
超過一年,每天驗車一次
超過兩年,每12小時驗車一次
超過四年,每小時驗車一次
而且驗車嚴格度應該要更加提升
只要是跟出廠的不一樣,一律不過
使用非原廠的來令片、輪胎、雨刷等等,都是為非法改裝
五油三水只要不是在原廠處理的,沒有出示原廠證明的,一概無法驗車
而且一經查獲任何非法改裝,車輛當場銷毀
以確保未來在台灣路上看到的車,是絕對安全而且守法的
總歸,開老車是有罪的
更何況,在法律上,超過五年車齡的老車,殘值等於零
如此互相配套,就能夠杜絕路上有超過五年的老車還在路上趴趴造
保護其他用路人安全,也保障車主本身萬一發生肇事時的權益
甚至考慮推動修法,車齡超過四年的車,一律強制報廢
巡邏員警路上攔查到有超過10年以上車齡的車輛,可以以現行犯逮捕
如有抵抗,連人帶車就地銷毀
1.聽大大這樣說,請問大大是否自己擁有一台車嗎?這樣的驗車法,像格上租車都不想做租車生意吧。能賺錢的時間都被拿去驗車了
2.那古董車怎麼辦?
3.各大車廠都不能將自己生產過的車收藏起來了
4.中古車商可能會沒頭路要轉換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