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能強人所難撞死人改判無罪


G-PLUS wrote:
如果你遠遠就看到前...(恕刪)

當然不會
不要把"惡意"跟"連反應都來不及"混為一談

E39520 wrote:
嗯!我知道錯了應該...(恕刪)


走在斑馬線上又分兩種...一種是有紅綠燈的斑馬線..一種是無紅綠燈的斑馬線...

有紅綠燈的斑馬線..若是行人紅燈闖紅燈...我喇叭會毫不猶豫的按下去(侵犯到我的路權)...無紅綠燈的斑馬線..100%讓行人先過..因為這時的路人路權最大...
若有疑問..去先進國家開車看看就知道了..
.....

ofbokimo wrote:
走在斑馬線上又分兩...(恕刪)


台灣的路權是
砂石車最大
計程車次之
再來是自用小客車
最後才是行人
四輪以下的沒有路權

roward wrote:
不要把"惡意"跟"連反應都來不及"混為一談


樓上就有人一直把"惡意"跟"連反應都來不及"混為一談

跟@#$%^一樣

重申跟E大認真就輸了

重申跟E大認真就輸了

重申跟E大認真就輸了

atenza.ken wrote:
重申跟E大認真就輸了


+1


atenza.ken wrote:
樓上就有人一直把'...(恕刪)

跟E大打打嘴炮開心笑笑就好了

roward wrote:
跟E大打打嘴炮開心...(恕刪)

專發沒營養廢文,以前是神隱少年(女),發完廢文消失無終,這次進步了,回好哆篇,但還是廢文......
換個法官可能又是帝王條款了,這事沒有一定,可能這位法官的親戚朋友有受過帝王條款的毒害,重點還是在三宝,台灣三宝何其多,遇到只能算你雖...

紅綠燈要去遵守沒錯,但不要相信方圓50公尺的人都會去遵守,然後,不要奢望每位法官都會保護遵守紅綠燈的人

roward wrote:
新聞網址(新增:網...(恕刪)


我不相信.........

他背景很強大保護它!? 或是 恐龍法X剛好去度假?

記牢 : 上述文章是有版權的,任意剽竊者罰金10億新台幣。
雖然有人死亡是不幸的,但是因為某人的任意行為造成別人心靈受傷.還要被告.....
而且是法官再補一腳(1審判決應注意而未注意)....

雖然2審還了公道.

2審法官太有魄力了,
(根據官官相護原理,學弟法官為了官途,決不會推翻學長法官原判決,就算是個沒天理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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