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boy121658 wrote:此為彰化路段南下200K...(恕刪) 說實話,如果這張照片也有檢舉的話,我認為警察不會開單。台灣的警察還是會兼顧到法、理、情。當天內側應該有事故或故障車,你應該知道內側佔用了幾線,高速公路警察應該也知道內側佔用了幾線,平日如果內側佔用了兩線,通常會讓路肩行駛當日是收假最後一天,我個人覺得如果內側車道不管是占用一線或兩線國道警察應該都不會開單。
違規不開單怎麼會是兼顧法理情?是不顧法律,只顧(違規取巧者的)情面真的要討論法律,可以討論目前的"禁行路肩"法條有何不妥?該如何修正?我認為路肩要開放,還是要有專業交警來指揮開放,而不是民眾在塞車時就自行認定此狀況不會開罰,而自行使用路肩在外線乖乖行駛排隊的車,都被中內線往外擠了,路肩還要有小車來違規超車?在路肩超車的速差是很容易發生事故的,到時候救援車輛根本就無路可走。
雖然講了n遍,但還是要講,要不要開單,是看開單員警的自由心証他不開單,有一百種理由可以不開,要開單,只要一種就可以開所以看開點…我也常收到"否"的,要習慣另外補充說明不要自認為事故就是可以走路肩,代價就是四千不會自認為事故就把你走路肩的行為合法化大家都知道,每到假日,違規的車輛就是比平常還要多,就表示大家觀念不足更應該要開罰才對,而不是因為大家因為假日,就可以合法的違規
fuwewe wrote:說實話,如果這張照片...(恕刪) 請不要虎爛開單 只講求違規證據是否明顯,是否誤判!不會有 "情"有 "情" 的已經被判刑:(請自行搜尋6/25新聞)收賄包庇超載 14 國道警有罪2015年06月25日【王吟芳、張貴翔╱綜合報導】國道公路第五警察隊集體收賄放水案,高雄地院昨認定,田寮分隊長王國孝等十四名官警包庇運輸業者的超載等違規,還將臨檢時地先洩密給業者,再收受菸酒、茶葉禮盒等賄賂,每人貪污獲利雖均不到五萬元,但已嚴重敗壞官箴,各依貪污等罪判刑六月至十二年不等,其中分隊長王國孝遭判十二年最重。***********************************************************有理由就可以違規?我呸!
你有附違規當時的影片嗎?之前連假也檢舉過開路肩+看到紅斑馬硬擠進外線車道的,還差點造成擦撞,這種自己爽造成其他人危險的不檢舉真的說不過去... 有附影片,全部都回覆查證屬實製單告發...所以建議有影片盡量附影片,只要違規明確沒遇過不開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