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乘客開門為何沒注意後面來車?

汽車的問題比較大,未盡到告知的義務。

fruits0800 wrote:
汽車的問題比較大,...(恕刪)


哈哈~~是要怎樣告知?用跑馬燈還是大聲公?
jrfrog wrote:
講這句話之前...
你應該先動動腦思考一下...
如果機車都不往前鑽到機車停等區...
跟著汽車一起一台接一台的排隊....
那車陣會有多長....
會有多浪費道路面積....
最後苦的會是誰....


這個問題好像不管問機車還是汽車都通...
汽車至少應該要打方向燈或故障燈吧...影面中的狀態並沒有辦法預測有人要下車...
jrfrog wrote:
講這句話之前...

你應該先動動腦思考一下...

如果機車都不往前鑽到機車停等區...

跟著汽車一起一台接一台的排隊....

那車陣會有多長....

會有多浪費道路面積....

最後苦的會是誰....
......(恕刪)



如果為了安全,汽機車都必須排隊,讓車陣變長,道路變的非常塞,痛苦是所有汽機車駕駛人

但..以市區的環境來說,原本是貪圖方便快速的汽機車駕駛,或許就會考慮改成使用大眾交通工具

如果自己開車騎車比搭公車捷運還慢的話,非必要的駕駛人就改大眾運輸就好

這樣可以減少非必要的汽機車使用量,尤其開車騎車只有上下班通勤的

市區的汽機車實在是在太多了

有些汽車駕駛會嫌塞車及停車位不足而改搭捷運公車,但很少聽到機車會有同樣的抱怨

其實應該把機車在法規上真正的回歸到汽車種類,路權相同

取消禁行機車,取消兩段式左轉,但也取消機車行駛慢車道和鑽車縫的權力,畢竟是路權要和汽車一樣嘛

這樣也減少車流交織的問題,事故率應該也會降低一些


感謝各位關心 影片已送去台北市交通違規檢舉專區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條第10款,第55條第1項第4款,第43條第1項第4款,予以告發,取締。

以下為處理情形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親愛的網友:您好! 有關您檢舉車號AAR-9681車輛於本轄交通違規一案,本分局查處情形如下: 一、經檢視您所附違規資料,車號AAR-9681車輛違規事實明確,本分局業依規定認證舉發在案,倘若您有需要知悉舉發單號,惠請在收到本分局回復內容7個工作日後,於上班時間(8時30分至17時30分)致電本分局交通組,聯絡電話:2375-1883,當立即查詢告知,不便之處,尚祈見諒。 二、感謝您關心本轄交通問題,若您對以上答覆內容尚有疑義,歡迎來電洽承辦人:巡官陳怡君(聯絡電話:23751883),謝謝您的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 敬上

機加機 wrote:
感謝各位關心 影片...(恕刪)

基本上停車格旁都慢車道



機車起步快,不鑽的話,
像台北市那種塞車法

要來排隊,,開車族肯定哭死
大家一起塞更久而已


最前面停紙區,可以塞十幾台機車,甚至二十幾台

一個綠燈能過的車流量就那些,
這二十幾台機車如照排隊,,,又要塞多長,又要拖多少綠燈時間
這樣開車的有比較高興嗎
汽車的確滿有問題的
更何況開門的是小孩,家長沒有教好該有的觀察及告知動作
幸好沒造成嚴重問題,不然小孩的震撼教育就

但我通常都會鑽比較寬的縫
一方面是對技術沒信心
一方面是你永遠不知道會遇到什麼樣的狀況
留些餘地給自己

webb6688 wrote:
基本上停車格旁都慢車道

停車格旁也有可能是路肩 一般車道

設在路肩是最安全最不影響交通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