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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frog wrote:
講這句話之前...
你應該先動動腦思考一下...
如果機車都不往前鑽到機車停等區...
跟著汽車一起一台接一台的排隊....
那車陣會有多長....
會有多浪費道路面積....
最後苦的會是誰....
......(恕刪)
如果為了安全,汽機車都必須排隊,讓車陣變長,道路變的非常塞,痛苦是所有汽機車駕駛人
但..以市區的環境來說,原本是貪圖方便快速的汽機車駕駛,或許就會考慮改成使用大眾交通工具
如果自己開車騎車比搭公車捷運還慢的話,非必要的駕駛人就改大眾運輸就好
這樣可以減少非必要的汽機車使用量,尤其開車騎車只有上下班通勤的
市區的汽機車實在是在太多了
有些汽車駕駛會嫌塞車及停車位不足而改搭捷運公車,但很少聽到機車會有同樣的抱怨
其實應該把機車在法規上真正的回歸到汽車種類,路權相同
取消禁行機車,取消兩段式左轉,但也取消機車行駛慢車道和鑽車縫的權力,畢竟是路權要和汽車一樣嘛
這樣也減少車流交織的問題,事故率應該也會降低一些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條第10款,第55條第1項第4款,第43條第1項第4款,予以告發,取締。
以下為處理情形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親愛的網友:您好! 有關您檢舉車號AAR-9681車輛於本轄交通違規一案,本分局查處情形如下: 一、經檢視您所附違規資料,車號AAR-9681車輛違規事實明確,本分局業依規定認證舉發在案,倘若您有需要知悉舉發單號,惠請在收到本分局回復內容7個工作日後,於上班時間(8時30分至17時30分)致電本分局交通組,聯絡電話:2375-1883,當立即查詢告知,不便之處,尚祈見諒。 二、感謝您關心本轄交通問題,若您對以上答覆內容尚有疑義,歡迎來電洽承辦人:巡官陳怡君(聯絡電話:23751883),謝謝您的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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