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違規停車失敗,請問原因是什麼呢?

需要有立牌,說本路段禁止停車
法規真的很瞎,只是塗線不能罰要加立牌照片
tcuala wrote:
很想知道是我檢舉的...(恕刪)


高雄台南的很會推案,拍清楚還是被退的話直接像警政署檢舉
我的經驗高級車很常被退件
台灣還要重北輕南多久???
要不要開單真的是看員警

就像同一件案子,不同的法官判就有不同的結果

他躲的了一次,不代表永遠躲的過

會違停的人,也絕對不會只違停一次而以,放心

之後還是會被人檢舉的

或是下次你可以直接打110,看員警現場來開完單在走

有時我比較閒時,都是先拍前後二張後,在打110報案看員警有沒有來開單

來了後,如果開單我就不檢舉了,來只是勸導的話,我就回家自已檢舉

這樣就有雙重保障了,哈哈

本人昨晚去電轄區派出所檢舉巷口轉彎處紅線違規停車,結果接聽電話的波麗士大人,竟然跟我說"你們那邊常常有人在檢舉違停,是鄰居大家處的不好嗎?不能先協調嗎?"我聽了暈了起來,路口不是明文規定10M內不能停車嗎?紅線不是禁止24小時臨停(一秒都不能停);波麗士大人的意思是路口跟紅線只要協調就能停車?,交通法規有改了嗎?疑惑中
主要的原因可能還是在於授理的單位行使裁量權後的判斷,
或許當初在審查案件時退件的原因有列很多項,
但後來處理退件的單位只有挑其中一個原因來辦理退件的理由。
就小弟看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第2款第4項之規定,
違規停放之車輛必須是駕駛人不在車內,
但單以此照片看不出駕駛人確定不在,所以檢舉上所附的資料確實有瑕疵,
不過也不是說檢舉機關一定不會授理,只是有可能會被檢舉人以此點提出申訴而撤銷。
以上都只有小弟的猜測,沒有實際的根據。(完全不負責)
附帶一提,原PO所收到的檢舉的函覆為行政事實行為,並沒有申訴的機會。

dean0405 wrote:
可以考慮用這套app...(恕刪)


請問這APP名字是? 想下載來用.....
該件退回的員警
取締違規本來就是分內工作,
民眾花時間幫忙拍照檢舉,
省掉你們在外面填單取締的時間,
這樣還要推託,真不知道在想啥?

就是這樣姑息大家違規臨停,
新聞三不五時就會出現因閃避違停車輛的車禍,
不要為了自己方便,造成大家的不便!!
檢舉人應該也是為了大家好,願意花時間去做這些動作
卻遇到不盡責的人員,樓主繼續加油!!
就做第二次申訴,別被打敗了~~
pandar wrote:
很有可能真的是警員不想辦
20號我也檢舉一個紅線違停
昨天收到結案通知,說因為無法確認駕駛人是否在車上
為避免爭議,而不舉發

我認為你可以跟警員說「是哪一條法規規定人在車上就可以停紅線?『 無法確認駕駛人是否在車上』是你們警察的陋習。交通規則與處罰條例都不是這樣規定的吧?」
真的是很無聊,人家暫停在這麼寬的馬路,是有檔到您的路線嗎?

還是說只是單純的眼紅心態

alexchen321 wrote:
借個版面問一下像這...(恕刪)



這種亂停的車在北門路上很常見,若不嫌麻煩的話,它後方二十公尺就是警察局,直接殺進去跟櫃台報案吧!
沒有永遠的景氣不好,也沒有永遠的景氣好,只有永遠的貧富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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