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轉彎時, 距離對向車道車子多遠才叫安全距離?

基本上視野內看到估算我轉出去對方不須剎車我才會出去

我家地下室出口是台三線,車流量大,我幾乎都待到紅燈才左轉出去耶~

紅燈到我家差不多也有210 M 左右。(GOOGLE MAP 量測)
G-PLUS wrote:
這樣還是有危險,有位...(恕刪)


等紅燈再轉,不是違規了嗎?
akuei1018 wrote:
如題, 看到台南車禍大家都在討論直行車跟待轉車的路權, 還有超車車速的問題!!
如果你自己開車, 當對向車道車子距離你還有多遠, 你會開過去?

假設像網友說的, BMW車速不低於120km,
就以120km來預設, 1秒鐘的行進距離是33.333公尺, 5秒鐘的行進距離是167公尺, 代表5秒鐘前還有將近200公尺的距離
以大家的視覺判斷會不會開過去?

這很難?這種程度還是不要開車上路比較好~
一台車朝你衝過來,你要不要等?
一台車慢慢開過來,你要不要等?
問題是你都看到了~要不要衝就是後果自負!
這問題就是這麼簡單~何必無限上綱!

有人就是覺得我轉過去你就是要讓我~才會家破人亡~這很難懂?

我都抓30公里外沒車才敢轉彎,通常等了三天三夜還在原地

開車轉彎時, 距離對向車道車子多遠才叫安全距離?

不會撞到就是安全距離

搶快撞到就GG了

夏拉塞 wrote:
等紅燈再轉,不是違...(恕刪)



沒警察不算違規, 最多就接罰單, 比被撞好.........
但, 紅燈再轉, 然後被另一方向的直行車撞, 另一方向變綠燈了, 直行無敵, 況且你又闖紅燈.......

所以結論是........ 千萬不能轉彎, 只能直行

大大C wrote:
不會撞到就是安全距離...(恕刪)


那萬一在那千萬分之一, 我過了, 他沒撞到我, 他卻撞到安全島或撞到別人, 這樣該怎麼算......他自撞????
好像也不是這樣吧!! 只要能舉證, 還是會變肇事主因的, 如果跑了, 那變成肇逃
不會撞到就是安全距離.....這句話是不成立的, 必需雙方都沒事才叫安全距離吧!!
轉彎和換車道都是看不清就不要動,不要擋到正常車流動線,看清看準就快下手,下手就加速跟上車流不要擋路.
有些人一副慢慢走,慢慢擋住動線讓所有車只能停住讓他,大家都停住後他老兄還不加速,一樣慢慢來,後面就塞一坨.
我想應該是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最大.所以想左轉可以先叫一位用走的闖紅燈在前面幫妳擋.這樣直行車的路權應該就不是最大了.

大馬路中央分隔島普遍有路樹或電箱或廣告招牌..等遮蔽物
依某些人直行路權至高無上的觀念
行駛於這些道路上萬萬不能左轉
不然誰知道下一秒對向會不會突然殺出一部終極殺陣...

個人真的很好奇
那部試乘車在市區這種開法
如果遇到紅燈來的及煞停嗎
還是肇事者很慶幸還好是綠燈,讓肇責瞬間減低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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