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交通事故中,警察怎麼算車速? 歡迎分享實際例子

我在講一個簡單的

其實警察沒有裁量權所以不能講誰對誰錯

不然交通隊一年下來都處理過多少件車禍現場

當時就是請我同學拿現場圖給交通隊的幫忙看

一看人家幾乎都可回推當時發生什麼事

現場圖只要沒亂畫或被破壞

上面每條線都有它的意思

沒有那個動能

車子無法撞飛那麼遠

除非現場鬧鬼
還不簡單,都不用吵,
行車紀錄器拍到的地點再架起攝影機,由警員駕駛警車開到一樣的移動速度,要跟影片中的一樣快,
再由車內或車外紀錄測速結果即可得知最快速度是否超速,坦白講那個影片說他破百也不為過。
sinonbull56 wrote:
http://www...(恕刪)


這位法官真的是可以準備退休了


我們來看看對岸是怎麼維護路權的
http://www.ettoday.net/video/13622-1.htm

Sagrado
sagrado wrote:
這位法官真的是可以...(恕刪)


這在台灣也是會這樣判, 有什麼好奇怪的!!! 在台灣的話, 藍車還可能會吃上危險駕駛
如果有行車紀錄器,
警察會先去PIN超速人,
然後用時間與車道線的比例來告知你的大約時速,
如果你接受了警察就照寫了,
不然就會把相關資料送交裁決所來鑑定,
但是方法也大同小異
我猜最近版上有關台南永華路事故相關話題的討論參與者,
應該很多人以為 "一定要測速槍(器)" 測得的,
才算數!!!

不過,一般無事故行駛的違規,當然如此!

但有事故,而且是死亡事故,多的是方法鑑定速度!

其實大家回的都很科學呀,
也都是可GOOGLE,
甚至有人是親身經驗之談,
但是樓主不信呀! 
前有人要左轉,車頭已經出來到,
我再繼續直行就會撞到的情況下,
不管他多早(非三寶)轉出來/多慢(三寶)轉出來,
我當下可以有很多應變方式,
反正我是不會為了主張路權而會選擇撞上去。
路權是事故後咎責用的,
沒發生事故,頂多就是心中問候三寶,
或PO 個影片讓網友公幹。
真的會停車理論的也沒幾個,
也不應該。
光有路權觀念不夠,
再搭配防禦性的駕駛觀念比較重要! 
時時提防三寶出現,明哲保身。 
版上的職業求償駕駛應該沒幾個吧,
大家應該都比較想平安回家吧。 

路權觀念,有,也不見的沒事,
就在今天早上我直行,對方又轉,
我幹道,他支道,
大家車速都很慢,
我車頭過他了,
要繼續往前時,
我右後車門被他左前大燈下方保險桿一角撞了。
(一角撞一面,我車門很傷,他保桿小凹)
照開版的觀念,我路權較大是吧。
警察做完筆錄要雙方看行車紀錄器影片,
也是用含蓄的口氣說
" 無號誌路口,雙方應減速至可避免事故,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 "
對方責任會負比較多。
(我當時的OS 是我減速了呀,但是側面被撞,我沒得閃呀,
我也不知道他已經很慢了,怎麼還是撞上來)
但是,但是這又如何,
我板金烤漆幾萬,他換保桿幾千~上萬,
(雙方都有保險)
可是修車期間我沒車上班,
勞心勞力, 我的生活還是被影響到了。
平安出門/回家比較重要!



看到那個碰撞影片,正常人類不需要計算也知道超速
被撞的車根本在原地煞停,BMW沒超速直直地去撞過去難道是睡著了?
永華路的速限頂多60,只要證明米漿超過60就足夠了,並不需要很精確的算出時速到底多少

土法煉鋼用模擬法就夠了,找一台車時速60經過拍攝下來,再跟事發的影像比對,這不會很困難吧,完全不需要什麼科學計算
A辣愛怕跑 wrote:
永華路的速限頂多60...(恕刪)

的確法官只會認定 超速/沒超速
限速60的道路上 時速63km和時速420km車禍都同罪
只是觀感不佳而已




樓下你相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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