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發生車禍不知道該怎麼辦!

貨車看起來像是停路邊在找東西或是拿東西,再者沒打方向燈基本上可以視為臨停狀態,樓主從貨車右車經過要右轉,樓主可以主張貨車路邊起駛未注意後方車輛。
c.c.0110 wrote:
貨車看起來像是停路邊...(恕刪)

原來路口紅線是可以臨時停車?所以會有「起始未注意後方來車」的發生 受教了!

還有,原來單向單車道且地面上有遵行方向,因支線道匯入主幹道時停等確認,卻有可能會被後車指為臨時停車故會有肇事責任產生?


請問單向單車道可以超車嗎?單向單車道可以同車道併行嗎?就算要超車,請問可以從右側超越前車嗎?

好啦!言歸正傳,不懂法規就不要亂教啦~以免對方不願和解,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


題外話,看完前面的發言赫然發現:台灣駕駛的路權觀念真的很差,竟然連最基本的是非判斷都說不清楚。好比昨天「爆料公社」的一段路口影片,是發生在台中逢甲夜市附近的路口,行人在「無號誌」路口上穿越「行人穿越道」結果被機車完全未減速撞上導致鼻樑骨折。竟然多數人都說行人是三寶,且需負擔肇事責任...看完我都不知道該說些什麼了!

c.c.0110 wrote:
貨車看起來像是停路...(恕刪)


未打方向燈=臨停...!?
別鬧了..
這路口是可以不用打方向燈的喔!!
中原一點紅 wrote:
原來路口紅線是可以臨時停車?


紅線不能臨停,但貨車就是靠左停在那裡靜止不動了二秒,且貨車也沒打方向燈表示其為待轉車輛,所以不是轉彎車,不是轉彎車又靜止不動不是臨停是啥?基於信賴原則,被撞車主有理由認為貨車是臨停車輛,超車是二車都在行進中,但事主是在要穿越靜止不動的臨停車輛時被路邊起駛的貨車撞到,這就無所謂超車的問題。
c.c.0110 wrote:
紅線不能臨停,但貨車...(恕刪)

車主與貨車間是屬「前後車關係」,這樣瞭解了嗎?


不然樓主也可以長按喇叭逼貨車前進,如果前車「真的」要臨時停車,而樓主願意要給貨車方便,這也是樓主心甘情願的選擇;如果未確認車前狀況而發生事故,樓主仍須負全部肇事責任。不是嗎?


結案~

中原一點紅 wrote:
車主與貨車間是屬「前後車關係」,這樣瞭解了嗎?


二車平行穿越的時候還是前後車關係?
c.c.0110 wrote:
二車平行穿越的時候還...(恕刪)

請問單向單車道可以同車道併行嗎?如果不行,哪來的所謂「兩車平行穿越」呢!

單向單車道且地面上還有遵行方向,請問我如果不右轉,還能開去哪裡呢?

先去把法規搞清楚再說好嗎?
中原一點紅 wrote:
單向單車道可以同車道併行嗎?如果不行,哪來的所謂「兩車平行穿越」呢!


單車道不能同車倂行,但是轉彎車輛也要顯示方向燈或手勢不是嗎?貨車沒顯示方向燈或手勢,且車身大部份已越過停止線,表示該車不是轉彎待轉車輛,因其靜止不動,所以視為違規臨停,也可視為臨時障礙物,請問在單車道不能穿越障礙物嗎?

c.c.0110 wrote: 貨車沒顯示方向燈或手勢,表示該車不是轉彎待轉車輛,因其靜止不動,所以視為違規臨停,也可視為臨時障礙物,請問在單車道不能穿越障礙物嗎?...(恕刪)
「視為違規臨停」?那也是你自己想的,根據畫面人家也沒停車/下車,感覺更像只是在路口確認主幹道來車安全後前進,結果你用「自己想」(實為「誤判」)就要求對方負擔肇事責任 ?

再怎麼說,就算開車時想要「穿越臨時障礙物」,也應該注意車前狀況;所以未注意車前狀況且又是後車撞前車,這個主要肇事責任絕對跑不掉。甚至我認為負擔「全部」肇事責任也不意外喔!


中原一點紅 wrote:
再怎麼說,就算開車時想要「穿越臨時障礙物」,也應該注意車前狀況;所以未注意車前狀況且又是後車撞前車,這個主要肇事責任絕對跑不掉。甚至我認為負擔「全部」肇事責任也不意外喔!


這篇是事主上來請教,當然是找對事主有利的條文舉證,事主行進到路口處有稍停也已經有注意車前狀況了,從行車影像內容來看,貨車在左側突然往右切没注意車況的成份還較高呢,又貨車撞過來的時候兩車已經是平行了,是否為前後車狀態還有待商榷,比較詭異的是從貨車最後轉彎的軌跡來看不像是要走外側慢車道,比較像是要開向紅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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