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時間為:2016/03/26
事故地點為:臺中市西屯區潮洋里臺灣大道三段與朝富二街(口) 此為單向行駛車道
事故發生前,對方為前方車輛(小貨車),我方為後方車輛(Honda-CRV)
事故發生時,我們是併排要右轉的,當時他在我的左側,但是為什麼會併排呢?因為他未打方向燈,且又未靠右行駛,剛好留了一個位置讓我切入!
事故發生後,詢問了對方,他說他沒保險,我已經辦出險了!因為他沒保險!我修車只能直接他談
想問一下肇責的問題
1.請問我要負全責嗎?
2.如果不用全責的話我怎麼知道他要付多少責任?聽說分析研判表不會寫責任歸屬
請大大們幫幫小弟!!
影片在此(請從08:00開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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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2016/04/14
初步分析表已出來了! 當事人一變成對方 肇事因素為:右轉未注意右後方車輛。
當事人二變成我.. 肇事因素為:未發現肇事因素。
請問這樣對方是全責嗎?
個人積分:2181分
文章編號:5970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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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5970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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