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rherine wrote:http://www...(恕刪) 在稍早別文章就講過守法的人會越來越少.就因為別人也這樣做為何別人大剌剌直接臨停在車道上.守法的人就得去找停車位?這種就算警察來也都是先驅離.他人在車上不會白目到警察看不到PS.罰太少.沒執行力.就算罰多駕照一樣存在.在臺灣根本就沒淘汰不適任駕駛人機制.都已經罰那麼多還能開車在路上?酒駕還能被抓3次?建議樓主別再像影片這樣.這樣會自找麻煩.路上一堆垃圾人遇到一次就吃不完前方有障礙就可以變換車道.
檢舉就好不要按喇叭,停到旁邊錄滿3分鐘,截圖與上傳影片檢舉,他就有機會收到2400並排罰單,這種情況打110報警,對方收到罰單的機會趨近於零,因為警察最少要15分以上才會來,另外駕駛在車上就是驅離而以,很多時候連到場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