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一點紅 wrote:
就好比國道內側車道的路隊長永遠認為自己已經開在「速限上限」,所以繼續龜在內側,從不理會是否已經「完全跟不上前方車輛」或是正與「隔壁車道的車輛併行」

那些內車道路隊長從來也不會覺得不好意思阿,

都自認為是守法的好駕駛,

即使國道到處是『請勿佔用超車道』標語也照樣無視,

雪隧裡的好駕駛們聽到「請加速」廣播也是無動於衷,

安全距離50米,非要保持500米才放心,

但最有效率的利用道路應該是跟著車流前進,

不過......這裡是台灣。

Silent Impact wrote:
那些內車道路隊長從...(恕刪)


是阿,您說的對,就算前車開到200也請你保持50M距離
台灣的交通法規 尤其是限速 規定的很嚴苛 很多人常常是看到測速才會尊守 樓主是守法的好公民 且在速限50公里的地方開50 這種速度不是惡意龜 只是 稍為趕時間的人就會違規超車 此違規行為在台灣算常態 被警察抓了就算 樓主此舉擺明要當爪扒 得罪了廣大的"趕時間"的人

Silent Impact wrote:
法存在的意義是為了讓社會更有秩序,

不是用來死守的,

如果每一台都超速,真的不必檢討速限是否有問題?

提高道路利用的效率也同樣重要,

台灣政府幾十年來也從沒有人想在交通上認真做事。...(恕刪)



說的很有道理

我會支持你去爭取提高速限

但遵守法律是做人道德的底限

跨雙黃線、逆向行駛不會是前車速度快慢就能允許自己這麼做

樓上那些人把害己害人的行為講得很理所當然

所以台灣的交通問題不在法律完不完整

根本是每個不想守法的人只遵照自己衍生出的莫名其妙規矩在開車
也遇過鳥人在限速50的單線道開30。後車在虛線段超車時急加速並排不讓,逼到實線段後拿行車紀錄檔去檢舉後車逆向。很鳥,又不能拿他怎樣。

穆斯卡 wrote:
因此 賓士兄平均速度大約是50.52 KM/H (有錯再請指證修改)
該路段限速 如賓士老兄說的 50KM/H
因此判定~
該老兄以符合速限上限速度行駛
如果板眾認為 速限50的路段 一定要開80才不算是龜速 那我無話可說了 那只能說是民眾守法認知的悲哀

推科學精神!

別人守法,靠腰他,反而沒道理
自己不想守法,不管是肇事、收罰單,就叫小賀一點
(可惜,這種人通常叫小麥...)
塞字第888號 wrote:
樓主此舉擺明要當爪扒 得罪了廣大的"趕時間"的人

趕時間,應該早點出門吧
redshoulder wrote:
也遇過鳥人在限速50的單線道開30。後車在虛線段超車時急加速並排不讓,逼到實線段後拿行車紀錄檔去檢舉後車逆向。很鳥,又不能拿他怎樣。

罰單也就1200
他開30,超過去以後,開比他更慢,1200玩回來,很便宜啊
開那麼快 騎那麼快
還不就早點去前面等紅燈而已。

別把平面道路當國道討論好嗎。

樓主開的並不慢呀,阿不是要多快?
有事故鄉民除了出嘴還會出來幫出點責任嗎?

你趕時間 你家的事, 別強迫人家做出可能超速造成危險的一些舉動

再說一次,這不是國道。
影片裡的狹小道路時速50應該不算離譜,樓主被鞭很冤枉
那些砲樓主的人在路上都是在奔喪嗎?
實在是有夠自私,滿腦子都是擋我者死,視法律於無物,自以為自己最大,什麼東西啊?
偶爾我有急事的時候也會超速,但我不會罵那些已經遵守最高速限而擋到我的人

Textsea wrote:
一直看不清楚這台逆向...(恕刪)
Silent Impact wrote:
好像每一台都比你快,

會這樣超車表示受不了你了,

逼人違規的行為也不是很光榮。

呵呵,不知道是誰逼誰違規哦
原來後面車逼樓主超速違規才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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