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一點紅 wrote:
就好比國道內側車道的路隊長永遠認為自己已經開在「速限上限」,所以繼續龜在內側,從不理會是否已經「完全跟不上前方車輛」或是正與「隔壁車道的車輛併行」
那些內車道路隊長從來也不會覺得不好意思阿,
都自認為是守法的好駕駛,
即使國道到處是『請勿佔用超車道』標語也照樣無視,
雪隧裡的好駕駛們聽到「請加速」廣播也是無動於衷,
安全距離50米,非要保持500米才放心,
但最有效率的利用道路應該是跟著車流前進,
不過......這裡是台灣。
穆斯卡 wrote:
因此 賓士兄平均速度大約是50.52 KM/H (有錯再請指證修改)
該路段限速 如賓士老兄說的 50KM/H
因此判定~
該老兄以符合速限上限速度行駛
如果板眾認為 速限50的路段 一定要開80才不算是龜速 那我無話可說了 那只能說是民眾守法認知的悲哀
塞字第888號 wrote:
樓主此舉擺明要當爪扒 得罪了廣大的"趕時間"的人
redshoulder wrote:
也遇過鳥人在限速50的單線道開30。後車在虛線段超車時急加速並排不讓,逼到實線段後拿行車紀錄檔去檢舉後車逆向。很鳥,又不能拿他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