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打工仔 wrote:
各位大大好!
小弟親...(恕刪)
2.看護費 2200*140=308000 (醫院診斷書有記載住院50天,出院後3個月內需用助行器)
3.收入損失 20008*12=240096 (有勞保投保證明 & 在職證明)
4.機車 80000 (剛買3個月內,目前是要求賠一台同款的)
5.學費 15000 (已辦休學,只退回2/3有收據)
6.精神賠償 400000 (住院期間經歷3次手術,每道手術傷口都達10cm)
看護費你們要協調
機車賠新的也不用想了,你上法院也只是負責幫你復原,所以要協調
學費也是你們要協調阿,住院期間無法上課,出院後呢?還是因為病假太長被迫要休學等...這你也要問清楚
精神賠償40萬...,這40萬你可能要列個公式算給對方看?就算是包個紅包和解,這包是否高出行情?
如果我是對方,我一定先拿這幾個來砍價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