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親人因騎車發生車禍骨折住院!
要詢問各位
(1)賠償金是否不合理?
(2)是否有理賠專員可提建議?
(3)如上法院可獲的的金額?勝算?
(4)肇事責任?
(A)傷勢如下:
1. 骨盆腔 右骨盆上恥股枝 > 骨折
2. 骨盆腔 右座恥骨枝 > 骨折
3. 右大腿內縮
4. 多處擦傷
(B)事故說明: (甲=汽車, 乙=機車)
汽車行駛到紅燈號誌路口,闖紅燈撞上綠燈直行機車
(C)賠償項目
1.醫藥費 86831 (有收據)
2.看護費 2200*140=308000 (醫院診斷書有記載住院50天,出院後3個月內需用助行器)
3.收入損失 20008*12=240096 (有勞保投保證明 & 在職證明)
4.機車 80000 (剛買3個月內,目前是要求賠一台同款的)
5.學費 15000 (已辦休學,只退回2/3有收據)
6.精神賠償 400000 (住院期間經歷3次手術,每道手術傷口都達10cm)
**總金額1129927**
補充:
1.看護部分診斷書有寫祝住院期間需專人照顧,實際情況住院期間全日臥床無法下床,大小便無法自理
2.機車賠償部分,該機車確實只買3個月是買全新的!如有折舊問題不知該如何計算?
3.學費損失部分,雖然我們有去上課但是因發生車禍導致無法取得學分,所損失1/3學費這部分算不合理嗎?(有退費收據)
4.休學部份確實是因為病假請超過30天、學校通知要辦休學的!
職業打工仔 wrote:
各位大大好!小弟親...(恕刪)
(1)賠償金是否不合理?
車禍賠償是依照民法的損害填補,你要對方賠的東西要有憑有據
(4)肇事責任?
看初步分析研判表為準,假設如你所描述,初步分析研判表上機車應該是沒有肇事責任,
(C)賠償項目
1.醫藥費 86831 (有收據)
2.看護費 2200*140=308000 (醫院診斷書有記載住院50天,出院後3個月內需用助行器)
3.收入損失 20008*12=240096 (有勞保投保證明 & 在職證明)
4.機車 80000 (剛買3個月內,目前是要求賠一台同款的)
5.學費 15000 (已辦休學,只退回2/3有收據)
6.精神賠償 400000 (住院期間經歷3次手術,每道手術傷口都達10cm)
**總金額1129927**
目前看起來比較有問題的是否有看護必要及精神賠償的金額,
如需看護再請醫生在整斷書上註明,須全天或半天看護,及所需時間,精神賠償沒有一定準則
職業打工仔 wrote:
各位大大好!小弟親...(恕刪)
2.看護費 2200*140=308000 (醫院診斷書有記載住院50天,出院後3個月內需用助行器)
有爭議 看護要有醫院證明你一定需要看護 還有分半日跟全日 這筆不可能照你這樣算來賠
4.機車 80000 (剛買3個月內,目前是要求賠一台同款的)
一定已修復為前提 無法修復也還要折舊
5.學費 15000 (已辦休學,只退回2/3有收據)
辦休學 退的錢本來就是你沒去上的 沒退的你課也去上過了 有這筆也怪怪的
6.精神賠償 400000 (住院期間經歷3次手術,每道手術傷口都達10cm)
無準則
但基本上照你所列去喊價你可能連拿到一半都有困難
祝早日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