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法官認証了超車道解釋

邏輯有問題,他去中線開80也沒差,重點是超車道可以用就好了
01forever wrote:
內線龜車開95如果...(恕刪)
沒有人覺得這個怪怪的嗎?
照這三個前提
如果過年過節高速公路塞車
那行駛內線不就檢舉接不完了?
還是我的理解有錯

BIGHANCE wrote:
法官認為,交通規則規定駕駛駕駛小型車、不堵塞行車及以路段最高速限行駛三項前提,才允許用路人在內側車道行駛,也未賦與小型車駕駛人自由選擇「是否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王男對法規有誤解,駁回告訴。
我印象中,曾經新聞報導國光客運司機開在限速一百的高速公路上,以109公里的時速被開超速!這個又要怎麼解釋?超過100要開單,不到110也要開單?

maidreamin wrote:
真假?我第一天聽到...(恕刪)


法規新聞都有講,01講只是講建議或想法不是講法律

漫步蔚藍晴空下 wrote:
沒有人覺得這個怪怪...(恕刪)


這有前提的,在道路暢通的視線正常情況下,是要遵守,豪雨起霧車禍塞車類就沒這問題了
交通主管單位把簡單的事情變複雜,讓人產生誤解也有問題。為何不立個最低速限110牌子,標明僅適用內線?
http://www.freeway.gov.tw/Print.aspx?cnid=516&p=1090

根據問題三的罰責,只要定速在gps 最高速到最高速+10之間,怎麼開都不會罰
~TED~ wrote:
邏輯有問題,他去中線開80也沒差,重點是超車道可以用就好了

如果他在中外線開80
你不會想到內線超越他?
大家都擠到內線超越他
你覺得是不是內線更擠?
然後內線有人開105,有人開110,有人開115,有人開120
開120的就嫌105,110,115是龜車
開115的就嫌110,105的是龜車

其實都是中外線龜車導至
這個三寶還真誇張捏,上網取暖失敗還刪文接著搞行政訴訟,果然三寶都覺得自己都是對的,別人都是錯的。
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道

應該就是這條了

weaber wrote:
這有前提的,在道路暢通的視線正常情況下,是要遵守,豪雨起霧車禍塞車類就沒這問題了
weaber wrote:
法規新聞都有講,01...(恕刪)


看起來真的還是很多人不知道超車道的使用方法

超車道的定義就是超完車後,需要回到原行駛路線~

交通部可能對這部份的違規者需要重新安排進修

不然造成的交通危害恐怕很難究其責

右側路肩不能隨意行駛就推得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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