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拍照用民眾名義檢舉可以?


a-hwei518 wrote:
1.明明是警察 拍照 ,罰單寄來上面舉發 寫 民眾,這樣可以 ? 合法 ?...(恕刪)

那應該是 附近的居民 用打電話的方式去向 附近的警察單位 檢舉,

派警察過來拍照取証給你舉發囉.

這也屬於 民眾檢舉 沒錯啊..


一般住戶可能懶, 或不知道怎麼弄,

但開店的做生意的, 因為應付客人多樣, 遇到的糾紛會多些, 他們打電報警可是經驗十足. 可以說是警所局的熟客.






樓主肯定拍照那位一定是警察嘛?
這年頭很多想幹警察確考不上的人,會假冒警察...
有拍到車裡沒人嗎? 還是車裡黑黑的!
如果是民眾檢舉的未拍到車裡沒人有可能不成立喔!
因為有人檢舉過被退回!
如果是載明警察逕行舉發就一定成立!
看了一下~
整個回文的邏輯
不可思議到了一個極點!!!!
一開始先說:

我看到你殺人... 所以我可以殺你? 你違法... 所以我可以用不合正當的方式對待你 ?

然後又說:

大哥,那邊停了20分鐘 只有 3 台車經過,一台還警車 路超寬 ... 完全沒造成任何人不便...

所以只要完全沒造成任何人不便
你就可以停那邊???

你自己都知道不能因為看到別人殺人
就可以殺掉那個殺人犯了!!!
那你怎麼會不知道即使沒造成別人不便
也不可以任意違停這道理???

整個回文就是自打臉!!!!

結論就是刁民一個!!!!


a-hwei518 wrote:
今天收到6月多紅線...(恕刪)


已經理虧了其實不用在臆測這些
警察本來就該沿路拍拍拍,回警局再處理
不然站在路上開單,沒有效率還容易被擺臉色....說不定還會被砍。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警察用眼睛看到違法就可以開單了,例如警察看到有人開車闖紅燈但沒時間拍照、又沒當場攔下車子......那先記下該輛車牌回去再開單一樣是照罰。

收到罰單你有權去申訴的...
除了路過時發現嚴重違規
警察沒那麼無聊會自己去開單
哈哈~~~樓主並沒有否認違規,何況罰金也繳納囉...大家就別砲囉,更何況警察本來就可逕行舉發~~不然大家的違規罰單和照片怎收到的???有的都被罰得莫名奇秒吧!!~~~哈哈...不過違規就是事實,沒甚好爭辯的...我比較奇怪的是,若誠如樓主所說,既然是警察拍的,竟然說是民眾檢舉的??是不是有涉及"檢舉獎金"的問題(哈哈..我不知道獎金不知還有沒有這制度),若是這樣..員警就真的要小心..有虛報獎金的問題,可能會有貪污的問題喔..
警察開單故然合法,但是台灣很多地方,明明路很寛,車流也不大,偏偏路邊卻畫紅線~~~

有的是為了當地停車場業者利益而畫,有的....為什麼畫紅線,我也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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