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討論,關於重機上國道

很多時候都是執法嚴不嚴格
在美國德州,重機不管在平面或是高速公路,都視為一台汽車,不能鑽汽車縫行駛。塞車照排隊除非超車,一樣不能鑽車縫。
台灣重機車騎士,你做的到這點嗎?
台灣警察單位,你會強力執行取締嗎?

連不管是不是Uber的白牌車都抓的不嚴格了。民眾會怎麼做,台灣人你會怎麼做

後話,我不反對機車上國道,我認為只要大家都守秩序,都可以使用一樣的路權。
個人很讚同交通工具是無辜的 出問題都是人的因素

重機族常說國外的高速公路都可以上國道

但是不得不說 台灣人的用路習慣跟駕駛道德實在太爛

以重機的路權來說 上國道我覺得合理

但是要先打造出一個更嚴格的高速公路環境

例:ETC附加測速 全線錄影取締違規 未打燈號或亂切車道都要加重罰則 車況胎壓等等

重機畢竟是人包鐵 不要說自己遵守交通規則

在台灣的交通環境下 除非你不出門 不然沒人敢說自己100%不會發生交通事故

在國道除非塞車車速很慢 否則重機一旦發生事故傷害一定比四輪來的嚴重

只有全面提高用路人的駕駛觀念跟守法率 才能保障每一位在高速公路上的駕駛

平心而論 誰希望上國道發生車禍或是目擊車禍

但是不少人用僥倖的心態在駕駛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以現在道路上的亂象來說 已經是濫發駕照跟罰則不夠明確確實的錯誤了

在這些錯誤解決之前 個人還是反對重機上國道

就像第一句說的 問題在人 不先根本從交通規範改正台灣人的駕駛習慣

放更多車上去 只是更加混亂而已...
國道上那些亂開亂鑽的汽車已經夠多夠令人驚悚了,
機車亂騎亂鑽的容易度以及花樣比汽車多得多,
如果連機車都來湊一腳,
在國道開車就實在太辛苦,風險太大了。
所以我的理性告訴我必須堅決反對機車上國道。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1.萬一摔車了,肉包鐵畢竟還是比較危險的

答:18年後還是條好漢不是嗎?喜歡做甘願受


2.二輪騎士亂鑽車,塞車時走路肩

答:罰款沒有什麼好說的上國道規舉制訂...比照汽車行駛只能用車道換車一輛接一輛併肩鑽車者罰(爭取權益沒理由有特權跟其他車種行駛規矩不同這才叫公平正義


3.只有汽車在跑就已經夠塞了,多了二輪不是更塞?

答:台灣塞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塞是天經地義喜歡上去就要有LP去塞不然就別上去


4.二輪上去一定會飆車

答:腳踏車都有人在飆了...只能說只要交通工具就是會有人使用來逞快感

5.二輪萬一摔車,後車或者旁車閃避不及撞上,會吃上過失致死

答:後車責任大沒保持安全距離過失致死應該的..旁車就看情況了這個有討論空間


以上問題個人覺得沒什麼意義.....重點在於國家能不能罰單收滿滿 稅費收滿滿 如何去訂稅這才是重點


82456011 wrote:
據現在所'看到'聽...(恕刪)
我自己有騎重車

憑良心講 真的比較危險

不過可以部份高速開放 我是真的覺得比較好

大量的重車銷售量 會不會開放 我覺得早晚問題

想好的對策不如實際的操作 會比較實在一點

大家吵來吵去 再怎麼樣 也只是講而已

支持開放 但不要全面性的高速


Mianhuayubaby wrote:
當一個議題只有區區...(恕刪)

2007當年開放重機路權時,全台灣都反對,只有3萬重機騎士贊成,
結果呢?

yuffany wrote:
國道上那些亂開亂鑽...(恕刪)

你的反對是建立在剝奪他人路權的基礎上。

georgediver wrote:
很多時候都是執法嚴不嚴格
在美國德州,重機不管在平面或是高速公路,都視為一台汽車,不能鑽汽車縫行駛。塞車照排隊除非超車,一樣不能鑽車縫。
台灣重機車騎士,你做的到這點嗎?
台灣警察單位,你會強力執行取締嗎?

連不管是不是Uber的白牌車都抓的不嚴格了。民眾會怎麼做,台灣人你會怎麼做

後話,我不反對機車上國道,我認為只要大家都守秩序,都可以使用一樣的路權。
...(恕刪)

在01上已經講過多次了,你拿德州法規來問台灣重機騎士不是很怪嗎?
台灣一般道路鑽車縫就是合法的,翻翻法規你是要罰哪一條?
反過來汽車鑽重機旁邊的超大空間呢?
汽車駕駛要不要罰?
82456011 wrote:
據現在所"看到"聽到...(恕刪)

狀況一:一顆雞蛋大小的石頭請4輪跟兩輪以時速100壓過去,不用看結論兩輪絕對飛騎士幾乎一定死,四輪石頭會彈飛,或是異物飛來汽車玻璃還可以撐,機車不用看鐵定掛

狀況二:高速公路忽然傾盆大雨,四輪雨刷切下去可以繼續開,兩輪直接落湯雞騎士看不到直接打滑,害人又害己,你當作路肩還可以讓你停車穿雨衣喔!
光是這兩個情況就一定會碰到,不管是幾CC,不要再說騎機車上國道不會影響了

補充一點我相信開車的人應該沒有一台車沒有過在高速公路被小石頭飛敲玻璃過,我很難想像這樣的狀況換成打在騎士的安全帽鏡片是怎樣的殺人武器,而打到的時候又會影響多少事故,更不用說這樣的高風險會造成塞車,延誤,車禍..........等等一堆的隱藏社會成本,還有一堆人還有一堆人猛指國外可以為何國內不行,先看看國外跟國內高速公路壅塞的程度及各種條件及法規再來比較還不遲,不同的條件造就不同的結果,或許我的比喻不貼切,但是我想舉的例子是為何水族箱5尺缸養15條魚在一尺缸一樣養相同的15條魚卻很快就死一堆,這樣的道理雖不能一體適用但也相去不遠

還有一旦發生事故,常常看到車子在高速公路上遭到追撞,出事了要拿個警示錐到後方擺放還要相當小心,那換個場景騎士趴倒在路上,還有誰能看到,都已經路倒了又有誰能拿警示錐去放,鐵定碾成肉泥,不死都死了,自己死就算了還害其他駕駛吃上過失殺人的罪,不要說不會,這是一定會發生的,因為台灣交通工具密度真的太大
bian0728 wrote:
要就開放所有機車上國道

用速度來區分路權

可以超過時速60公里以上的機車都可以上國道

不然只是造成另一種不公平而已



重機不過就是可以騎比較快的機車罷了

沒道理重機可以上國道一般機車不行

重點是穩定性,250CC以上重機及四輪汽車在時速60以上穩定度都很夠,煞車力道也很強;一般機車250CC以下的時速雖然能騎到60甚至100以上,但是那速度維持穩定度還是不夠,往往一鬆油門速度就馬上降下來,而且也無法持續時速高於60行駛(引擎轉述太高很傷車)

說實在一般白牌機車上快速道路還好,但是上高速公路還是不太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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