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非常同意~台灣的行人算辛苦~走路都要拐來拐去~甚至還會被逼到只能走在馬路上面~不只是機車違停而已~還有很多占用騎樓的...不過這在台灣是不可能會改善的~原因很簡單~1.台灣有多少機車~誰敢得罪這麼多的選票~占用騎樓的人也是選票~換誰上台都一樣~除非出了個沒有政黨包袱+個性獨裁+不想連任的人~不然這題無解~2.地小人稠的台灣早期沒有都市規劃~全部的人都擠在幾個都會區~狹小的馬路+老舊的建物+都更困難~除非來個大地震全部震垮~不然這題也是無解~搞好公共運輸才是正途~只是這要花很多時間~應該沒有政治人物會幹這種蠢事~所以~大家習慣就好了~不過往好的方向看~能在台灣開車的/騎車的駕駛~出去國外駕車~技術肯定一流~因為每天都在鑽來鑽去~技術高超~能在台灣走路的行人~出去國外旅行~心情肯定舒暢~因為每天都在拐來拐去~心情煩躁~
beerstar wrote:台灣的行人空間被機...(恕刪) 樓主大......行人素質怎解車子退出騎樓絕對同意但騎樓是否會成攤位說來說去還是人民沒教養汽車亂停,機車亂切..行人喜歡騙健保有多少行人看見[小紅人]堪比鬥牛...橫衝直撞
看到提倡行人路權一定要站出來附議一下!台灣最沒有路權的就是行人了,在法律上路權最大,實際走在路上路權最小,騎樓與路邊被路霸、合法非法停車佔滿,行人被迫走在車道上,紅磚道又有合法非法機車占位,電箱、燈柱也來卡一角,連嬰兒車都過不去,牽著小孩還怕被騎在人行道上的機車撞到、排氣管燙到,真想問,行人路權在哪裡?可笑的是,問大家要不要提倡行人路權,大家都說要,可是問大家機車、路霸要不要退出騎樓人行道,路邊是不是規畫人行道優先於停車格,大家就都縮回去了,既得利益捨不得放手,即使是非法的既得利益也不放。台北市就是血淋淋的例子。市府要推廣機車退出騎樓,增畫路邊行人專用道,結果被民眾批得狗血淋頭。台北不是首善之都嗎?市民水準不是全國最高嗎?可是碰到既得利益,大家就寧可當野蠻人,放棄當文明人了。可嘆
要政府做這種事簡直難,光騎樓這塊模糊地帶,就吵不完了,況且地方政府為了選票,有可能出手去管這些事嗎?走在路上,還是要耳聽八方,注意路況,該閃的時候要及時反應要不然真的出事,回老家了,拿到的賠償金,說不定比一台大七還少之前叔公走在路上,被一台倒車的貨車撞到,後來過往貨車司機兩手一攤,沒錢沒財產,只能被關,連賠償金都沒有對方還可以吃免錢飯,自己的性命自己顧啊!
附議....在台灣好像只有機車聲音最大機車騎人行道、逆向、行駛禁行機車道、在兩段式左轉路口直接左轉、三貼四貼五貼、蛇行....根本就是台灣的日常啊一取締機車違法,就出來放大絕:政府搶錢! 階級不平等! 四輪的不是也有違法?有沒有想過我們每年因為機車騎士不守法多付出多少成本?人行道被壓得到處是破洞, 一下雨走在上面鞋子都會被積水弄濕機車一旦發生車禍, 幾乎一定會受傷, 接著放大絕以刑逼和在車陣中亂鑽也不管人家一隻照後鏡要上萬, 撞到了居然還嗆聲汽車駕駛大驚小怪....在台灣, 行人才是最需要路權的一群吧!!! 為什麼我走在人行道上要被機車按喇叭讓他們騎??
tokikawa wrote:但腳踏車是本來就可以騎人行道甚至有些地硬騎馬路還是被禁止的一些地方如台北也有不少規劃成自行車的優先道不過倒是發現不少行人不走行人專用區而刻意走在自行車道上 腳踏車本來不可以騎人行道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五、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騎人行道,是腳踏車跟行人借過,不是行人欠腳踏車的 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於人行道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