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thB_Abor wrote:如果每一台車/機車...(恕刪) 不安全的不是交通工具而是人一堆人常常轉彎都不看的尤其視線被擋住的直行車如果又大油門鐵定撞不管是行人還是汽機車或是腳踏車都一樣行人最恐怖的就是公車停車下客之後乘客直接從公車前面暴衝過馬路那個連閃都沒得閃鬼島不是叫假的從行人到四輪一堆轉彎看不到的地方都一樣腦衝平常保險保高一點才是真的什麼叫意外就是你壓根沒辦法預料的事情就叫做意外
讓注意的責任放在轉彎車上,才能建立絕對的先後順序!而不是到路口後還要判斷情況到底誰先誰後!然後撞到的時候責任又說不清...轉彎車,確認接近的直行車不用剎車才能走,直行車,無須理會轉彎車有效率又安全,不是很簡單嗎!小學生都教的會!但台灣就是大家開心就好,以至於防禦駕駛重要性大增!但三寶又多...結論就是一團亂!
mmark0621tw wrote:直行機車不是走在優...(恕刪) 本案沒有機車優先道 發生撞擊的地方右側是紅線 所以機車是超車無誤就算是白線 15公分白線叫道路邊界10公分白線右側是慢車道機車也不是慢車 所以沒有路權再來本案機車是從右側超車 也是法規不允許的只是沒在抓 大家都這樣騎但是進到法院 這些通通都叫違規 絕對會影響肇責的分配的
SouthB_Abor wrote:如果每一台車/機車都不鑽車縫, 規規矩矩的排隊, 讓車流能「機械式」的前進, 交通事故絕對會大量減少 只看這幾句話,後面都懶的看了。因為,只要有這個念頭的人,後面講的肯定都廢話。只說北部就好百萬通勤族,我看看一台接一台,機車、汽車、公車、大卡車,要不要原本20分鐘路程,變5小時。
小宸宇 wrote:只說北部就好百萬通勤族,我看看一台接一台,機車、汽車、公車、大卡車,要不要原本20分鐘路程,變5小時。 "而且鑽車縫也能有效的減少交通阻塞", 我早就提過了..要反駁之前先看完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