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合罰單出爐~由於Toyota彭姓駕駛等4人、BMW郭姓駕駛都提出毀損、傷害告訴,也指控對方涉及恐嚇、公共危險等罪,因此雙雙都移送法辦;而警方也依違規事實開出罰單,Toyota彭姓駕駛佔用車道(罰600-1200元)、併排停車開單(2400元)告發,對郭姓駕駛逆向行駛(600-1800元)、危險駕車(6000-24000元)開單告發~新聞來源:appledaily
鬼狼偉 wrote:大七只有危險駕駛這條嗎!?而四少貌似需負擔不少法律責任@@...(恕刪) 如果大7車主從頭到尾都乖乖被欺負不反抗那四少的法律責任就會像前面網友說的蠻多條的現在是大7被砸完抓狂亂撞,四少嚇到躲起來這種有來有往的行為會往行車糾紛這方面發展
freds wrote:Toyota彭姓駕駛佔用車道(罰600-1200元)、併排停車開單(2400元)告發,對郭姓駕駛逆向行駛(600-1800元) 假設今天郭姓駕駛叭一聲,繞道過去(逆向),被屁孩追打沒還手,後來警方到場。是不是至少還是會被開一張逆向行駛的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