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全國交通號誌黃燈秒數一致. 可行嗎


POINTS wrote:
真的煞得住嗎? 也...(恕刪)


你也知道雨天剎距較長那自己就該應對.你常常被下坡超速照相機拍到嗎.
黃燈時全油門的車幾乎都是知道來不及卻硬要過.把黃燈延長就更精彩刺激.
好處可能大家遲到時間變短闖紅燈數量減少.

.展哥. wrote:
如果是綠燈時,請儘...(恕刪)


沒錯正常綠燈是不需要減速盡快通過我也想這樣.
可是你不知道台灣很多人喜歡闖紅燈嗎?連狗都知道別亂衝要跟著走!
要大家快速通過別做其他動作.應該先遏止闖紅燈的情況!不然跟本是本末倒置!

風鈴草 wrote:
現在的黃燈等同綠燈,左轉車就麻煩了,當對向直行連黃燈也不停時,我方紅燈亮起又停在路口中央,是左轉還是不左轉?


有左彎待轉區線的路口可以在待轉區內待轉,配合左轉號誌車子左轉是沒問題的,但在沒有劃出左彎待轉區的路口,左轉車輛要在停止線後等待,你車子伸越停止線在路口內待轉就是違規了,現在自己的違規行為要牽拖到黃燈上?

~悠哉悠哉~ wrote:
沒錯正常綠燈是不需要減速盡快通過我也想這樣.
可是你不知道台灣很多人喜歡闖紅燈嗎?連狗都知道別亂衝要跟著走!
要大家快速通過別做其他動作.應該先遏止闖紅燈的情況!不然跟本是本末倒置!

所以我才說其實不應該存在"路口應減速"的條款,只會阻礙交通,反而應該要求綠燈時應該儘快通過路口,造成路口壅塞其實應該要力罰則,至於闖紅燈就應該嚴罰,不過前提是先減少過多民代里長政績搞出來的蚊子紅綠燈

.展哥. wrote:
所以我才說其實不應該存在"路口應減速"的條款,只會阻礙交通,反而應該要求綠燈時應該儘快通過路口,造成路口壅塞其實應該要力罰則,至於闖紅燈就應該嚴罰,不過前提是先減少過多民代里長政績搞出來的蚊子紅綠燈

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翻遍,本來就沒有綠燈的路口要減速的條款啊!

cinnamon coffee wrote:
本來就沒有綠燈的路口要減速的條款啊!

有行經路口要減速的條款,法規上行經路口就要減速,無論是不是綠燈或有沒有號誌
.展哥. wrote:
有行經路口要減速的條款,法規上行經路口就要減速,無論是不是綠燈或有沒有號誌

哪一條法條規定有正常號誌的綠燈路口要減速?找出來給大家聞香!
陳阿瓜~
八年了他還沒找到
這樣似乎不如多增加一個燈在黃燈和綠燈之間,然後新增的燈強迫加速通過,黃燈改成強迫減速停止。這樣原本紅燈那邊的駕駛也比較不會看到人家黃燈就想起步。
同意+1

很常遇到某個路口的黃燈秒數長到可以通過。
另一個路口卻又短得馬上變紅燈。

建議增加一個倒數秒數號誌在黃燈位置,以利駕駛者能有所適從。
雖然秒數一致對大小路口不合理,
但的確遇到過黃燈秒數不足的困擾,
當然有人會說那是你開太快才導致煞不住,
其實我想說的是 ...
對! 你說的沒錯。

但還真的有遇過即使速限內了(ex: 60 or 西濱)
它黃燈轉紅燈的速度太快,
變成要煞車踩得很急才能不越線,
那車上的人感受也不是很好。

當然,說到這裡又有人要說,
那你不會下次再開慢點嗎,
呵,檢討駕駛人速限是最低階的交通改善方案,
什麼疑難雜症都推責給速限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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