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腿蟒蛇 wrote:我事後也在想如果按喇叭就好了...我只是看到有機車騎出來所以我已經特意偏左...左輪已經在黃線上了可是當下完全沒意識到機車會一直往這裡撞過來 有特意偏左的話沒意外就有肇責了因為你有注意到而且能閃避掉的台灣的法律~哀~常常保護壞人比較多
鴨腿蟒蛇 wrote:如題...對方紅燈...(恕刪) 抱歉!我看到了,臺灣人普遍機車都習慣紅燈右轉,要不就是巷口出來也不停看左右在起步,總是像是自殺隊一樣衝出來,這照理說你完全責任,轉彎車不讓直行車,他已經先輸了!
高雄愛河旁的家樂福,那個路口確實有紅綠燈!!!1. 對方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2. 加上對方是闖紅燈,你是綠燈直行3. 另外他入侵你的車道強制險賠一賠,人至意盡其他叫他回去吃自己,不會騎車開車,不要出來害人,管你是幾歲如同其他網友說的你的影片也有往中線慢慢閃避的動作,不會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這個問題可以再補充事故地點左側中線為雙黃線不可跨越
鴨腿蟒蛇 wrote:如題...對方紅燈右...(恕刪) 由影片大概可推測現場沒有留下煞車痕也沒有做緊急煞車的動作這樣在法院的見解往往是 應注意而未注意 的事實攻防因為開車本來就要有 留意周圍突發事件的義務惟一對您有利的是您要一直強調您絕對有注意且積極預防事故因為依據常理,機車違規右轉應該是轉進最外側(車道)否則機車駕駛就是刻意製造車禍可是該機車並未依據常理違規右轉後卻直撲內線車道,這不是在該注意而未注意的合理範圍!建議有死人都要找律師研究會較有幫助喔!
台灣的法律~哀~常常保護壞人比較多holyduck wrote:有特意偏左的話沒意外就有肇責了因為你有注意到而且能閃避掉的台灣的法律~哀~常常保護壞人比較多 原本騎在隔壁車道的機車,突然左靠,請問怎閃?如果這時對向有車.然後因閃右車卻撞上左車,算誰的?上面貼的連結有寫法律不能強人所難.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因為開車本來就要有 留意周圍突發事件的義務 誰說的?"應注意"的範圍,也只是正常人"能"注意的"範圍""前方"的隔壁車道,與"車旁"的隔壁車道 意義是不同的.直行車 要注意範圍的就是 "正前方", "視線"所及的區域範圍
不少人提出應該放低姿態 主動慰問示好我則有不同見解既然對方是闖紅燈右轉 視同闖紅燈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路權弱勢既然覺得自己沒有錯我看您也是0肇責那建議版主暫時不必主動屈膝示好因為這個舉動容易引起對方家屬認為您心虛老人家能好則好但若有個萬一 您主動示好的舉動只會加深對方家屬狠咬的動力僅供參考
Dwing wrote:誰說的?"應注意"的範圍,也只是正常人"能"注意的"範圍""前方"的隔壁車道,與"車旁"的隔壁車道 意義是不同的.直行車 要注意範圍的就是 "正前方", "視線"所及的區域範圍...(恕刪) 你是開火車還是捷運嗎?小型車駕駛人路考評分標準暨成績紀錄表「行駛前未左右察看車輛與行人路況(應有擺頭動作)」,錯這項直接扣32分,下次再來不過樓主影片中對方騎士的騎法,誰遇到都一樣,就算煞停了對方也還是會撞上來希望樓主能順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