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醒天色昏暗未開大燈的駕駛


明月下的清風 wrote:
1.行車記錄器把他的車牌拍出來
2.把整段影片檢舉上傳
3.警察收到影片並受理後,自然會「提醒」他別忘記開大燈...



下雨天的夜晚,我用行車記錄器錄了,很明顯前車車尾燈一路都不亮,
也用手機拍下清楚的車牌
開到前車旁邊,也有錄到車子前方一片暗,
最後國道警察回覆說沒拍到頭燈未開,不舉發


趕快遠離他,就這樣...

路上一堆不開燈或開一堆燈的

abinchen wrote:
下雨天的夜晚,我用...(恕刪)


我在台北市檢舉過夜間未開大燈, 有檢舉成功.....

也是只拍了持續約20秒的尾燈未開啟 (行駛過程尾燈未亮,踩煞車煞車燈有亮)
我更常遇到晚上開霧燈跟遠燈的死三寶 然後你閃他還不會鳥你的
在有些國家閃大燈是溫馨的提醒
在台灣除非我開大七
否則我不敢亂閃
abinchen大用錯法條
難怪國道警察不開罰
要先預設對方的車輛是開大燈的
但是後面的車燈是不亮的
除非你的後行車紀錄器拍到對方沒開大燈
然後請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二、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

國道警察從影片確認違規車後車燈確實沒亮
就可以開罰了
證據在哪裡
就從那裏下手
我覺得就是看緣份了吧~
我有幾次是在後面閃大燈,但結果他好像怕了我,看他開始有點挫挫的感覺,然後一樣不開大燈。

只有一次是我剛好停到他正右側,所以我就拉下窗戶跟他說~結果他也沒跟我說謝謝...(一個少年仔)

如果是在車多的地方,整體環境會比較亮,那還安全點;若是在比較沒車的路段,建議就趕快遠離他吧~
奉...

不用這麼好心了

出事是他家的事


妳還是自保吧


妳不知道閃大燈
閃很多次~~然後你又不知道對方是怎樣的人
容易誤解

誤解都是先把你打一頓
然後說: 我以為是後車在挑撥我
然後後悔
然後法官判態度良好 無罪


我遇到我都不理他了
不管是高級車還是低級車
一樣都是沒腦
暗到不可思議還沒感覺
golihi wrote:
好方法
這能檢舉嗎?那條?

根據年代久遠的交通部路政司69.08.14.路臺監字第06534號函,相關現行法規如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09條中,夜間開燈相關規定主要如下:
「汽車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使用燈光:
一、夜間應開亮頭燈。」

另外樓上有人提到,沒有拍到頭燈所以檢舉失敗的部份,只能說修法的立委不知道在幹麼...
原本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在民國94年5月25日修正公布前原條文,關於夜間燈光部份是長這樣的:

「汽車行駛時,遇有左列情形,應依規定使用燈光:
一、夜間應使用燈光。如市區照明清楚時,使用近光燈。」

「應使用燈光」這四個字,搭配路臺監字第06534號函的第二項解釋剛剛好。
頭燈尾燈牌照燈...統統要開,一個都跑不掉。
不開被拍到,就準備吃罰單吧!

結果修完後,哇哈哈,直接寫死只要開頭燈就可以了??!!
而且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7裡面,沒有寫明尾燈需要跟頭燈連動喔!!! ◎_◎


所以,請記得把對方沒開的頭燈跟車牌拍下來喔!
樓上只拍尾燈就檢舉成功的例子,就看裁罰者認不認定路臺監字第06534號函到現在還是有效的。
(反過來想,檢舉失敗的話,或許可拿路臺監字第06534號函的第一項,還有第二項的連動解釋部份,回覆回去試試看)


PS:「燈具故障未修復」跟「沒有開燈」是兩回事。
所以看到夜間尾燈沒亮,選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是治不了的,大概會要車主去驗車而已
閃他大燈就好.....
如果沒發現就算了,要不然等等他把它PO上爆料公社說你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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