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仔爸 wrote:搞不好有機會~ 因為年底了我回去調用一下行車紀錄器看看 各位學者的話您怎麼不聽呢?都敢賭剁掉了,您還不死心。------------------------------檢舉的回覆就是如下:台端所述之車輛亦可能以該路段最高時速100公里之速度行駛於內側車道,故無法僅就該車行駛內側車道於前方無車輛之情形逕行舉發。另有關慢速車佔用內側車道之違規行為,須提供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之科學儀器所測得時速作為證據,因應違規當事人於日後提出行政訴訟時,行政法院審理是類案件係採嚴格證明原則,若無符合行政程序法之採證資料恐遭法院判定舉發要件不足,爰此,有關是類案件不宜檢舉製單舉發,綜上所述,本案爰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規定,因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致無法查證及日後作(舉)證爭議,不予以舉發,敬請諒察;另本大隊已責成所屬分隊,持續取締前揭違規行為,以維護行車秩序及安全,感謝台端來信,祝行車平安。
imlkt84 wrote:啊就內線車沒在超中線車啊,這樣都看不出來嗎...(恕刪) 高速公路中線可以開的跟內線一樣快!!外線也可以!!有人不知道....警祭取締龜車方式:前方有沒有車,這影片照正前方太近~~~了,要再遠一點,這不夠遠只能當他前面還有車後方是否有車造成堵塞,沒有照到後方車輛狀況測速槍,不單只有時速,還要上面兩條讓違規者死心還有晚上慢速很難取締,畢竟駕駛只要推說前面視線不佳(有些路段沒路燈),就能申訴成功違規証據不完整一點,申訴很容易成功,要是不能確定開單,那開單就沒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