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2323 wrote:這個樓主~自以為是正...(恕刪) 以下是樓主在另外一棟的名言.展哥. wrote:個人是認為機車停等區本來就該廢除,變相鼓勵鑽車反正我開車一律停在機車停等區,但騎機車我偏偏就是要排隊 擺明就他最大啊
台十一線 wrote:殘障人士或有需要的人常常被迫走到馬路上,生命因為違停而受到危害!難道這是大家希望見到的? 我們難道不能改變嗎?...(恕刪) 改變是可以的, 就由你我做起那天跟朋友聊天,他說德國其實也有亂七八糟的人但是其他人都會當面斥責, 所以會收斂有些人學校沒有教,家庭也沒教就只好由社會來教
8924132 wrote:小弟說的就是那台車...(恕刪) 是啊~~所以要檢討的是這輛車沒錯吧??機車駕駛人應該像你說的先停下等前面"違規無極限"的車先走機車再前進才安全.......你想說的就是這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