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我被告過,一樣是停著被機車撞,一開始我就跟他要維修費用,後來聽到報價就告我過失傷害了,不過好險有保險公司幫我代為求償,所以最後是過失傷害不起訴,對方還賠我維修費,別害怕跑法院,而且基本上檢察庭就會不起訴了,也不用自己去申請事故鑑定,檢察官會行文監理站做事故鑑定,我是先收到事故鑑定會的報告,零肇責,然後就收到不起訴書,然後保險公司就打來問結果如何,知道不起訴,他們就去告他了,看行車紀錄器跟我的狀況一樣,沒意外不會成立
鯊魚冰棒 wrote:沒肇責就沒過失,過失傷害當然不可能成立 正常是這樣不過,這兒是台灣傳說中的鬼島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小弟就曾在路口被人撞本人車子靜止狀態對方騎機車不看前方,是看後方的當然就"莫名其妙"撞我了我車子只是前保險桿小擦傷對方是個學生想說算了放牠一馬丫災事後去告我肇逃跟過失傷害還好路口監視器有拍到證明我是靜止狀態(車子也沒超出路口)上法院後當然是判肇逃不成立、過失傷害不起訴有趣的來了拿了法院的判決書要去監理所消肇逃罰單監理所說法院判決結果跟罰單是兩回事不肯消單搞的我事後還去簡易法庭寫訴狀告監理所才把肇逃的罰單消掉-_-凸
先確認你的車有無保險,跟他討論由保險公司理賠和解,無須告來告去(他理虧後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你的車子損壞由他保險公司理賠,不夠賠他要出錢。為何建議跟他用和解方式:1.你的責任較輕,你跟他走法院,雖然你責任較輕,但是走法院就是煩。2.他也要賠你的損失,走法院他一定輸,傷害不見的構成。最主要能不走法院就不走法院,因為至少要半年以上。
朋友車子有保險因為車才買沒半年所以被撞當天就回原廠了聽說是對方要求到外面維修廠處理但我朋友不願意後來對方就提告傷害了前面那台車子的車牌有拍到只是對方沒要求還沒提供目前才剛收到被告的消息等之後有進一步訊息再跟大家報告謝謝大家提供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