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座車欲進停車場倒車逼車,後車示警反遭駕駛攔車辱罵!!


darkness96 wrote:
事發時間: 2017...(恕刪)



應該是想出名.推一下~
該換行車記錄器了
雖然沒聲音,還是可以檢舉

darkness96 wrote:
事發時間: 2017...(恕刪)

這沒有強制罪嗎?
理論上...停車場管理員應該會知道他是誰.
惡官員.基本上只怕上司,所以要馬跟他槓起來事件鬧大...
不然就當作狗在吠吧.
下次選好.選清楚.

darkness96 wrote:
事發時間: 2017...(恕刪)


議員召開記者會表示:

當天剛好車子借某某朋友,造成民眾困擾深感抱歉(鞠躬)



結案。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米白目 wrote:
這沒有強制罪嗎?...(恕刪)


希望有,等01上專業的前輩解惑...
不過前面kouyoumin說的並排停車是一定有的

hn86664632 wrote:
理論上...停車場...(恕刪)


議員的頂頭上司照理說是人民吧
就是為了讓大家下回選好選清楚才上來公布影像的。

事發當下,當事人為求自保不斷向攔車者道歉安撫其情緒,也避免衝突擴大。
也因此沒錄到蘋果日報有興趣的衝突畫面
應該立法
凡車輛有擺示議員或委員等官員座車
要加重交通違規處罰

一堆以為當官的高高在上
在院會就算了
出了院會還以為自己是老大
真的很棒棒

~悠哉悠哉~ wrote:
看到路人要過跟前車倒車燈也完全不減速硬要擠上去真是白X!

那裡沒有行人穿越道,而且行人一開始是向前走並不是停在路邊等過馬路。
請問你有看清楚影片嗎?
一開始亮的燈是煞車燈,倒車燈一亮,駕駛煞車的反應時間是合理的!
benny950 wrote:
但你10秒內違規兩次,注意到了嗎?不要只會看到別人的錯。
1:05 沒有停車再開
1:14 沒有禮讓行人

第一點樓主有錯,但是似乎很少看到會在停止線前停車再開的駕駛,都是過了停止線後才含著煞車減速再開的駕駛。
第二點同上,那裡沒有行人穿越道,而且行人一開始是向前走並不是停在路邊等過馬路。
Dover ㊣
我比較想知道 最後停車場管理員杯杯跟你說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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