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sport1983 wrote:有沒有錢告下去才知...(恕刪) 若有保險就交保險處理,但對方若是人力車保險好像也不處理(非監理所登記之車輛)這時還是自己需要跟他協調賠償事宜,為了區區幾千元要上法院很麻煩,還是能閃就閃也省麻煩。
到公司後打110詢問,警方說事後憑行車記錄器報案不是問題,但原則上仍要與交通隊一起到事故現場量測。車損僅兩道刮痕掉漆,電動後照鏡馬達看來仍能正常開合沒問題。仔細算一下,後照鏡烤漆500左右,上班遲到或請假一小時也是扣500,若花兩小時處理就划不來了。假日先找間汽車美容處理看看,要是真處理不掉... 那就處理不掉吧 XD我的考量點:1. 當場下車處理,可能對其他用路人造成更多的危險與不便2. 停靠路邊等交通隊製作筆錄的話,遲到被扣薪比維修費還貴3. 為了兩道刮痕報案,恐有小題大作浪費社會資源之嫌騎士鑽車擦撞情形,我想應該不是只有我碰上,貼文也非取暖,只是想了解多數駕駛建議的處置辦法。順便讓有過類似經驗卻自認倒楣的駕駛在此借題抒發心得。謝謝各位熱心的提供建議。感恩